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凶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新斯科舍省,一場加拿大歷史上最血腥的兇案與這個地名聯繫在了一起。

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兇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截止到加拿大當地時間21日,這個案件已經造成22人遇害,其中包括一位美麗的23歲女警。而且警方也公佈了這些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他們的照片。

這裡有夫婦,有父女,有警察,有教師,有護士,最小的才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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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佈部分遇害者照片

這場案件目前還處於調查的初期階段,警方尚未掌握或公佈更多關鍵信息,包括兇手的作案動機等等。負責調查此案的聯邦警察局長克里斯·裡瑟(Chris Leather)說,調查可能要持續一個月以上。

不過,媒體通過警方已經透露的一些細節,以及媒體從其他渠道獲得的信息,目前已經能大致勾勒出這個兇手和這個案件的大致過程。

兇手作案多達16個地點

波塔皮克(Portapique)是一個常住人口不足百人的小鎮,位於首府哈利法克斯以北大約150公里的地方。這裡是哈利法克斯居民最喜歡的休閒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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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晚上11:30左右,突然出現多個報警電話,有報火警的,有報聽到槍聲的,消防員和警察相繼抵達後,發現現場一片混亂,不僅有倒在地上的多具屍體,但是兇手是誰、有幾個,又去了哪裡,警方毫無頭緒。在知道有人開槍殺人後,警方通過社交媒體警告當地居民,鎖上房門,躲在地下室裡。

案發10個小時後的次日上午8點,警方還停留在波塔皮克的案發現場。

9點左右,警方確認,兇手是51歲的加布里爾·沃特曼。一個多小時後,警方得知,兇手是開著警車、穿著警服的。警方還特意通過社交媒體提醒人們,並告知如何分辨涉案的假警車。

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兇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警方發佈的兇手最初駕駛的假警車,紅圈中為識別其的編碼

10:20左右,戴波特(Debert)等地的居民報告說,看到了兇手,警方這時才知道兇手所處的位置,於是追捕行動開始。

11:40,警方通過社交媒體宣佈,兇手沃特曼已經被警方包圍,隨後證實他已經死亡。

人們後來得知,沃特曼趁著夜色,到至少5個地點作案,加上次日的作案地點,共有16個現場,其中至少5個現場都發生了至少一座房屋或車輛被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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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曼作案現場之一:被燒燬的房子

從這些地點在地圖上的位置上看,除了他後來南竄的公路附近可能是隨機作案之外,他最初作案的幾個地點顯然都是他特意選擇的。

在戴伯特(Debert)附近的公路旁,有兩個犯罪現場,沃特曼利用仿冒警車在公路上截停車輛,把車裡的人殺害。他後來繼續逃竄作案時駕駛的一輛雪佛蘭SUV車型,就是他用這種方式搶過來的。

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兇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沃特曼在駕車逃上102高速公路後,一路向南,也就是首府哈利法克斯方向。在叔本納卡迪(Shubenacadie),年僅23歲的女警海蒂·斯蒂文森與另一名警察駕車將他攔截下來,從一段社交媒體上的視頻來看,這兩位警察當時試圖接近兇手所駕車輛,隨後發生槍戰,不幸的是,這位警花就是在這裡犧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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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海蒂·斯蒂文森和孩子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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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曼與警方對峙前後,包括燃燒的車輛、警察持槍靠近車輛、燒燬的車輛

沃特曼隨後繼續向南狂奔,在恩菲爾德(Enfield)的一個加油站,與警方再次發生槍戰。警方在槍戰後看到他的屍體倒在地上,當時並不清楚他到底是自殺還是被警方擊斃。直到21日下午,警方才確定,他是被警方的子彈擊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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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擊斃沃特曼現場全副武裝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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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擊斃沃特曼的地點和處理現場

恩菲爾德,那位被兇手殺害的警花海蒂·斯蒂文森(Heidi Stevenson)就是在這裡工作,沃特曼在殺害了她之後,在她工作的地方被擊斃,也許是冥冥之中的報應吧。

別人眼裡的沃特曼和可能的作案動機

製造這場血案的就是加布里爾·沃特曼(Gabriel Wortman),一個有點兒謝頂的51歲老男人,他以給人種假牙為生,雖然有些媒體稱他為牙醫,但他不算真正的牙醫。

人物特徵:痴迷警察行業

除了他的職業,他在別人眼裡,更深刻的印象是他對警察這個行業的痴迷。

他從年輕時宣稱,自己想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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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曼年輕時在自我介紹中表示想成為警官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在他家的院子裡,一直放著警車。

雖然警方說沃特曼犯案之初駕駛的是一輛假冒警車,但是警方讓民眾辨別這輛所謂假警車的方式,竟然是車側窗的一組編號,由此可見這個假警車與真警車的相似度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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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佈的兇手最初駕駛的假警車,紅圈中為識別其的編碼

喬·拉什頓(Joe Rushton)的家人認識沃特曼,據他說,沃特曼說他有3輛警車,都是通過政府拍賣得來的。不僅如此,他還有兩把手槍和一支長槍,沃特曼把這些槍都做得與警用槍極為逼真。普通人根本看不出來。在加拿大,私人是可以合法擁有槍支的。

比爾·麥考馬克(Bill McCormack)住在達特茅斯,與沃特曼的住宅一街之隔,他經常見到沃特曼買回來諸如摩托車、全白的警車這樣的大件兒,其中竟然還有一個救生艇。這種救生艇通常只有加拿大海岸警衛隊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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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專員布蘭達·路奇

負責案件調查的警察專員布蘭達·路奇(Brenda Lucki)說,沃特曼從未進入過警方的視野,儘管他擁有警車和警服,但他並沒有犯罪記錄。

兇手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兇手的作案動機當然是最重要的內容,但由於兇手已經被擊斃,他的作案動機很難找到,甚至永遠都無法確認。

不過,一些媒體根據一些採訪獲得了一些線索:

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兇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圖為沃特曼曾接受當地媒體採訪的資料畫面截圖

動機之一——情殺?

有一種說法認為,可能與情場失意有關。推測的根據是,被殺害的人當中有一對夫婦,其中的妻子就是他的前女友,也有說法是他的前妻。另外,被殺害的人有一些是他認識的人,這些人與他到底是什麼關係,警方還沒有透露。

動機之二——為財殺人?

從他的財產狀況來看,似乎應該不是為錢。他不僅在首府哈利法克斯和旁邊的達特茅斯有兩個診所為人種假牙,收入不錯,而且他在達特茅斯,以及他最初犯案的波塔皮克還有四處房產,還擁有多輛機動車等等,也就是,他不缺錢。所以,這個動機應該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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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曼在達特茅斯的義齒診所

動機之三——酒後洩憤?

一些熟悉他的人說,他是個酒鬼,經常喝得滿身酒氣,酒後就會發脾氣、滋事。那麼,是否為酒後犯案呢?這個說不過去,他不是第一天喝得醉醺醺的。而且從他作案的經過來看,無論是殺人目標,還是作案手段,甚至給警方製造混亂,顯然是經過周密設計的,絕不可能是酒醉之後的隨機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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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曼拍攝於2018年的照片

動機之四——禁足令的副作用?

另外一種說法認為,可能與疫情期間禁止隨意出行的“禁足令”有關,這使得他的負面情緒無處發洩。很多加拿大人經過幾個星期的禁足令之後,憋得難受,確實有人開始衝破禁令出行。但是這個說法充其量是因素之一,連原因都算不上。因為,他不是白天開車出去挑戰警察和禁足令,而是在夜裡作案。他也不是針對警察,而是有特定的目標,就算他對禁足令不滿,也沒理由殺這些人。

兇手為什麼可以作案這麼久

19日早晨,當媒體得知警方正在追捕一個“猖獗的槍手”(active shooter)的時候,並沒有引起多少注意。加拿大也是允許私人持有槍支的國家,管理雖然比美國嚴格得多,在多倫多這樣的大城市,槍擊案還是經常發生,人們也見怪不怪。

在19日上午持續幾個小時的報道中,一度有消息說,槍手已經被捕了。直到下午,人們才知道,槍手死了。但是對於案件的傷亡情況,一直不清楚。直到晚上6點,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才宣佈有至少10個人喪生。應該說,直到這個時候,全球媒體的廣泛報道。可以說,在這個案件的整個過程中,民眾對案件的嚴重性都是不明不白,而加拿大聯邦和省政府顯然早就知道了案件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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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警報系統可通過電視、手機等隨時發出警報(與此案無關)

其中一個原因是,警方沒有及時發佈警報,這個警報系統是加拿大人比較熟悉的,它可以通過電視、手機、收音機等隨時發出警報。省長斯蒂芬·麥克尼爾說,省政府是在19日早晨才知道案件發生的,也準備發出全省警報,但是他沒有接到警方的相關要求。警方對此的解釋是,他們認為使用社交媒體發出警報更好,但是這個顯然不能說服大多數人。如果民眾能夠在案件發生之初就收到這樣的警報,至少可以提前有所警戒,也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傷亡。

事實上,一些遇害者被他輕易殺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為他是警察。一位目擊者說,他駕車曾兩次遇到兇手駕駛的警車,但都以為他是警察。

這裡需要解釋一下,加拿大警察通常被稱為皇家騎警,隸屬於聯邦,而不是省政府。所以,聯邦警察可以不向省政府提供案件的情況。

案件的調查方向都有哪些

警方目前需要了解所有遇害者與兇手都是什麼關係,這是調查作案動機的一個普遍做法。

另外,就是沃特曼到底是怎麼得到那麼多警用裝備的,包括警車、警服等,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一是可以洗清外界對警方的各種懷疑,也可以汲取教訓,避免以後發生同樣的問題。

兇手使用的槍支也是調查重點內容。他從哪裡獲得的槍支?途徑是否合法?槍支的具體型號等等,都需要有確切的答案。

加拿大“大規模殺戮”血案路線圖:兇手驅車輾轉5鎮16地作案

負責此案的警察局長克里斯·裡瑟

還有一個新的調查方向,讓人們頗為意外,就是警方正在調查沃特曼是否有幫兇。在這場血腥案件發生的整個過程中,自始至終都只有沃特曼一個人,因此警方一開始認為他是單獨作案,然而,一個人在夜間的幾個小時內,前往驅車數十公里,輾轉於5個鎮子的16個地點殺人放火,獨自完成的難度很大。因此,警方有理由作出更多的懷疑。

目前,負責調查的除了聯邦警察,還有新斯科舍省的“嚴重事件反應小組”(Serious Incident Response Team),這個小組將展開獨立於警方的調查,調查內容就包括警方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是否措施得當、兇手與警方是否有關等。這個小組並不是臨時成立的,它通常會在發生嚴重事件後進行獨立調查,並非針對這個案件,也不是針對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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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事件反應小組”的牌匾

不過,這次對警方的調查並非僅僅是例行的,因為有來自警方透露的消息說,在案件進行過程中,可能發生過警察向另一名警察開槍的事。

如今,人們都在等待警方的調查,當然,還有獨立於警方之外的調查,人們希望能真正瞭解這個案件的原委,畢竟,這是加拿大歷史上最血腥的案件,沒有人能容忍再次發生同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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