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有一點小錯誤,老師讓家長陪讀、走讀,停課一個禮拜,這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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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在學校嚴重違紀,或屢教不改,學校要其走讀,陪讀,停課一週合理也合法。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在規則中表示中小學教師可根據學生違紀情況進行適當懲戒。

第七條(較重懲戒)學生違反校紀校規情節嚴重,或者經現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教師經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同意,可以實施以下教育懲戒措施,並應當通知家長:

(五)要求家長到校陪讀。

(六)學校校規規定的其它懲戒措施。

第八條(嚴重懲戒)學生違規違紀,行為失範,屢教不改的,或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學,辱罵毆打教師等惡劣情節的,教師應當提請學校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教育懲戒:

(一)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

(五)學校校規規定的其它適當措施。

當然這裡強調的是學校,教師必須根據學生的違紀情況進行適當的懲戒,不可偏頗。

家長詢問,因孩子在學校的小問題,老師讓孩子走讀,家長陪讀,停課一週的懲戒合不合理,那就要看你孩子在學校有的小問題在不在較重或嚴重違規範圍內。

如果在,那懲戒合理合法。

如果不在,那屬懲戒不當,可通過學校或上級部門責令有關教師更正,如在過程中教師有違法違規行為,家長還有權追責。

總之,孩子是家長的寶貝,三歲看小,七歲看老,從小養成的習慣是孩子一輩子的事。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家長最好能從實事求是的角度出發,正視孩子出現的問題,積極解決問題。

一切為了孩子!


八七早


不合理!在日生活裡,老師都有點小錯誤,莫非孩子,你大人,敢講你一點錯誤沒有?誰都有小錯,有錯就改嘛,累教不改再講嘛!給孩子們,有改正的時間和空間嘛,凡事都有1,2,3…………嘛!











大藏家何錄文字石系列


這裡存在校方與家長對這個“小錯誤”的認知問題,也許學校認為孩子犯的是原則性錯誤!我是一名老師,我在這裡給你舉一個例子:有一次,我收了一名同學的手機,放到了我的辦公室裡,準備週末讓他拿回去。結果,到該返還的時候,手機不見了。然後我把那孩子叫來,說你的手機被盜了,老師給你賠。那孩子話說的很好,“我這個手機是1200買的,現在舊了你給我700就行了”。當時,我也就準備給人家賠。這時,級主任說,“這裡面肯定有問題!你在房子裡放著,只有你有鑰匙,能進去,沒有第二個人進去。你看是不是那孩子自己拿走的?”有道理!我把那孩子叫來問,他死活不承認,而且還賭注發誓的。於是,我問了他家長,他家長說休假的時候,他在玩手機。因為當時是週五,我準備給他還手機才發現手機不見的!所以我又詳細問了這個手機的型號等等,都和他的手機的情況完全吻合。所以我確定他確實將手機從我這裡邊私自拿走的。然後,我把孩子叫來把這事情說了,他最後不得不承認。這個事情,說小了是孩子不懂事;說大了,就是偷盜、敲詐,是犯罪行為!我們這是高中,孩子已經成年,但是家長認為這是小事,根本就沒來學校處理這事。所以這裡邊就存在校方與家長在這問題上的認知問題的差異。學校能讓家長將孩子帶回家進行反省一個禮拜,說明學校認為這個事情是個大事情原則性的問題,所以家長,應該自己反省一下這個事情到底是大還是小?自己先認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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