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婦幼保健院裁員事件:卸磨殺驢還是依法依規?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六種過失性辭退,但是末位淘汰制不屬於六種情形之一。同時,根據《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第29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

相反,咸陽市婦幼保健院的發文,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經濟性裁員,但經濟性裁員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經濟性裁員也是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據傳聞,被辭退的還有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屬於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目前,真實情況尚未明朗,不同的裁員情形決定著合法與否。

法律是內心的道德,道德是成文的法律。法治社會中的規則是法律法規,我們不會以道德綁架相關單位,但我們也希望單位的處理方式合乎天理國法人情。疫情期間,開除四十幾名醫護人員,不免會引起滔滔輿情。

一個有溫度的社會,必然是法理情理並重的社會。

咸陽市婦幼保健院裁員事件:卸磨殺驢還是依法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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