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費漲了,還是好事?

漲掛號費的根本其實是調整醫生的工資結構,杜絕“以藥、耗養醫“的情況轉變成”以技養醫“的模式,最後的結果是希望病人花最少的錢看好病,同時醫生陽光收入增多,樂於精研技術,提高醫療水平。

去三甲醫院看病,細心一點的朋友已經發現,掛號費已經漲了不少。從以前的幾塊,到現在主任醫師平均50元上下(一線城市水平)。不乏有病人大呼坑人,本來看病就貴,現在看個小病掛號隨隨便便就是大幾十元 甚至有的還只是簡單開個檢查單等等。但是為什麼會說漲掛號費其實是好事?

看著是提高了大家的看病費用,其實也是國家的良苦用心。早在16年國家就曾發佈《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其中明確指出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要知道,醫生的服務價格還是20多年前的價格,以北京市的部分護理收費項目為例,一次口腔護理的的人工成本為11.08元,但其實際價格只有1.7元;一次吸痰護理的人工成本為21.97元,但其實際價格也只有1.7元,價格是極其不合理的。為維持醫院的基本運轉,出現了我們看到的醫藥,耗材的提成提高收入的情況,這是幾家三甲醫院病人的費用結構,我們可以看到藥品和醫用耗材佔到了80%以上。

掛號費漲了,還是好事?

所以國家醫改目的一方面提高醫生服務價格,確保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杜絕藥品耗材費用的提成,斷絕灰色收入減輕病人負擔。1000的藥品或者耗材費用提100還是200的服務費用,我相信不管是醫生還是患者都更願意選擇第二種選擇。

那醫療服務價格按照什麼標準調整?是否合理?醫保對提高的醫療服務價格提供報銷嗎?

科學公正是關鍵詞,首先,要進行DRG成本核算,瞭解病人費用的合理性。我們利用DRG的分組邏輯,對每個病人情況細分組後,來核算這個病組整體在醫院的資源消耗和實際成本(包括人力,藥品耗材等等),與病人實際繳費的對比。如圖所示,我們看到經過DRG成本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這個病組的病人具體在醫療服務上是虧本的情況,藥品和耗材上是收入。

掛號費漲了,還是好事?

某病種成本構成

這個結構很顯然是不合理的,為了減少成本虧損就會加大藥品耗材的使用,最後的結果就是醫生喊窮,患者叫貴。如何規範醫療行為?醫保局用DRG的分組原理,核算病組成本後,對該病組採取預付費的形式,這個病組就這麼多錢,不能多花,自然就會規避醫生不合理的藥品器材的開銷。病人少花錢,多報銷。

這麼說來,醫保局的DRG 預付費的形式,會不會造成醫療不足的情況出現。通俗說就是病人還沒有看好病,醫生就讓他出院。這個不會,第一這種行為對於醫生來講是非常危險的,病人在沒有痊癒的情況下出院大概率會有意外發生,醫療事故的發生,對他的職業生涯是致命的,賭注非常不划算。第二,醫保機構制定配套的監管考核辦法或者審核系統去規範存在的醫療違規行為的發生。通過組織管理和制度建設、病案質量、醫療服務能力、醫療行為、醫療質量、資源使用效率、費用控制等方面綜合監管醫療機構。

大家還要理解一個事情,醫院是需要給醫生髮工資、買設備、做科研、建設提高醫療水平。雖然是公益的但是也是需要成本的,在合理範圍下,我們對醫生的服務進行支付是可以接受的,至於這個價格是否合理,我們還需要一段時間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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