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聊城註冊公司不需要提供地址證明了

好消息、好消息:德誠公司獨家發佈,從本月的14號聊城註冊公司不需要提供地址證明了。原來我們給客戶註冊聊城公司的時候,按照工商規定在聊城註冊公司需要提供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原件,這個規定本意是防止虛假註冊,但是同時也給很多創業的小夥伴帶來的很多困擾。從2018年12月14日零時起,聊城開始實行註冊公司地址承諾制:市場主體登記實行申報承諾制,設立登記或住所變更時,只需提交《聊城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法人在承諾書上簽字就可以,省去了原來的各種不必要的麻煩。以後在聊城創辦公司變的更加便捷了。

承諾書格式如下 :

聊城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

市場主體名稱

(申報人)

市場主體

住 所

山東省聊城市 縣(市、區) 鄉(鎮、街道辦事處) 村(社區) 街(路) 門牌 樓號 房號( )

市場主體

經營場所

山東省聊城市 縣(市、區) 鄉(鎮、街道辦事處) 村(社區) 街(路) 門牌 樓號 房號( )

房屋性質

□工業或商用 □住宅 □其他

房屋權屬

□自有 □租賃 □轉租□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聊城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管理規約的規定,本申請人作出如下承諾:

1、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和有關附件真實、合法、有效,複印文本與原件一致,並對因提交虛假文件、證件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權,該住所(經營場所)不屬於違法違章建築、危險建築、被依法徵收或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暫停辦理通知範圍內的房屋。

3、申請人在住所(經營場所)不從事危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影響人民身體健康、對環境造成汙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在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申請人承諾,取得許可證或批准文件後再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5、申請人已知悉《物權法》關於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需取得利害關係業主同意的規定。申請將城鎮住宅或宅基地上的房屋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的,已徵得利害關係人同意,並自覺遵守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

6、因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及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民事糾紛通過和解、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等途徑解決。

7、不亂停亂放、亂搭亂建,嚴格落實門前“五包”。

如違反相關承諾,自願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人(蓋章):


年 月 日

注:1.市場主體在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或備案時須填寫此表。

2.新設立登記的,由全體投資人在“申請人”一欄簽字蓋章。變更登記的,由市場主體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簽字。

有想在聊城註冊公司的小夥伴,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隨時在下面留言給小編,德誠公司竭誠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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