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發生工傷誰負責?

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發生工傷誰負責?

實際工作中,一些職工會被用人單位外派到其他單位(用工單位)工作,這種情況發生工傷怎麼辦?由誰負責?

舉個例子

李某是某技術公司員工由於技術突出,被老闆派到另一公司幫助工作,其間,李某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李某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李某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嗎,工傷保險待遇又怎樣的呢?

01、指派到其他單位因工受傷,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如果職工受傷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有關規定,則能被認定為工傷。

用人單位不能以事故發生在用工單位為由,拒絕申請工傷認定。

02、指派到其他單位因工受傷,由誰來申請工傷?

需要說明的是,職工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但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仍應為職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在用工單位受傷後,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依然是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可以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

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工會也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發生工傷誰負責?

03、認定工傷後?相關待遇由誰支付?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相關工傷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

2、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發生工傷後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支付標準支付費用。

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發生工傷誰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用人單位可與借調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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