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對我說:今天你不用來了,強制休假

這兩天,在微博熱搜榜上看到了一則有意思的話題——“深圳推行強制休假制度”。

老闆對我說:今天你不用來了,強制休假

強制休假,這一概念常常聽說,但是在具體落實中疑問不少:

  • 在什麼情況下可強制員工休假?
  • 強制休假到底有多“強制”?
  • 強制休假影響薪資嗎?

畢竟在996成流行的今天,強制休假制度雖然會讓底層員工內心暗自叫好,但是老闆是否願意推行強制休假那就無法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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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休假”有多強制

深圳所謂的“強制休假制度”,源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

該條例明確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或者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

條例還強調,用人單位應當嚴格依法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

在條例用語中,我們能感受到一定的“強制性”。

在要求用人單位“對腦力或者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和“嚴格依法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這兩個方面進行表述時,都用到了“應當”一詞,而不是“可以”。

“可以”一詞較為柔性,給用人單位留有選擇空間,而“應當”一詞更顯剛性,也就是說老闆們面對的不是一道選擇題,而是一道判斷題,不這樣做,那就違反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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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難落實

《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對帶薪休假制度進行了強制規定,明確這是員工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應當無條件落實。

但是,帶薪休假制度究竟有多難落地呢?

不少“打工人”表示,帶薪休假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沒人想看領導的臉色,也不想聽領導的絮絮念。

別說帶薪休假了,有時候連五天工作制都未必能保障。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股權分紅,獎金激勵,越來越多的財富激勵政策,鼓舞著普通員工加入到加班大軍中。

老闆對我說:今天你不用來了,強制休假

“在我入職第一天,領導就告訴我,加班應當成為年輕人的常態。”入職一週的小彭無奈地說。

可是小彭並不喜歡加班,尤其是週末,辛苦了一週只想睡到自然醒,可是領導常會因為一件小事打來電話,他不得不再坐一小時的公交車前往公司。

國內法律法規在員工休假問題上,也並沒有那麼多的“強制性”:國家層面2007年發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但也留了個豁口——“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2008年7月,人社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對此作了進一步細化。其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按照這些規定,有3點可以明確:

  1. 職工有權帶薪休年假,這點受法律保障;
  2. 如果單位無法安排,經過職工同意,要發2倍工資;
  3. 員工可以自願不休年假,單位無須補償。

結合很多企業的“企業文化”與內部競爭狀況看,許多員工就算想休假,也可能基於升職、獎金或不和上司關係搞僵等因素考量,放棄正當的休假念頭。因正常休假失去的機會跟自覺加班得到的機會,對人們是另一種避不開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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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休假權利

政府部門難以深入到每個企業幫每個人去維護休假的權利,只能從制度上做出普適性的規定。

深圳這次頒佈的強制休假制度,其實是在為底層員工“聲援”,要求在相應情況下,應當安排調休和休假,將員工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講究人文關懷。

當然,這項強制休假制度並不是絕對的剛性,與其說是在要求,不如說是重在引導。畢竟要真正落實節假日休假和帶薪休假,還得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

我們用打工人自嘲,用社畜自貶,其實都透露出當前社會勞動者的無奈。

希望所有的打工人,今晚可以按時睡覺,睡個好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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