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安置房的五大區別

  買房一族除了得有交足首付的款項,另外也需要知道各種房屋的性質,安置房和商品房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房屋,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呢?下文為大家講解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第一大區別:定義不同

  安置房:指的是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被拆遷戶無房可居而政府對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換言之,也就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為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

  商品房:從法律角度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這包括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第二大區別:質量問題

  一般來說,商品房的修建質量較與安置房來說都比較高。安置房的建設經費因被限制,建築商為賺取最大利潤,通常都會偷工減料、投機取巧。當然也不排除存在質量較好的安居房,不過都並不多,如果遇上了真的算是撞了大好運。

第三大區別:完全產權


  這又是安置房和安居房的區別之一,多數安置房是沒有完全產權的,更多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即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恰好相反,是有完全產權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如果安置房今後要二次交易,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第四大區別:交易時間的限制

  多數安置房存在交易時間上的限制,而商品房並沒有。安置房規定在幾年時間裡是不可上市轉售的,商品房不似,只要購買的是已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期房除外,法律規定不可轉售。

第五大區別:產權登記

  安置房與購買正常的商品房在土地取得上有所不同,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出來的,而商品房開發商是以出讓的方式來取得土地。安置房若是已有產權登記,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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