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民、假民公田、度田",淺談東漢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前言

東漢在經過長期的社會動亂與封建割據政權的戰爭之後實現了對全國的統治,但是長期的戰亂導致東漢初期的經濟形勢十分嚴峻,尤其是農業經濟發展速度幾乎長期處於停滯,甚至是倒退的情況當中。作為以農業立國、以小農經濟為重要統治基礎的封建王朝出現這種根本性經濟支撐的崩潰是難以令統治者接受的。

當然,長期的戰亂雖然造成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倒退,無數人民被長期戰爭弄得流離失所,家破人亡,但是換個角度來看,這種西漢末期開始的社會動亂對於封建王朝的重新建立和發展卻有著一定程度上的推動作用。本來東漢政權的建立就是在廣大人民的流血戰爭中實現的,因此西漢晚期以來長期的大規模戰爭也為打破西漢晚期那種腐朽的政治局面和社會環境有著重要的作用。

豪強地主的莊園

西漢晚期以來由於嚴重的土地兼併,中小地主和廣大自耕農頻頻宣佈破產,他們失去自己的耕地,轉而成為流民,一部分成為封建大地主的佃戶,脫離國家的控制,受到封建大地主的直接剝削。一部分則成為時刻威脅社會穩定的且流動性很大的群體,他們沒有土地耕種,整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這種情況在東漢實現統一初期更為嚴重,對於統治非常不利。

根據《漢書》載:"其餘郡國富民兼業顓利,以貨賂自行,取重於鄉裡者,不可勝數。公擅山川銅鐵魚鹽市井之入,爭王者之利,下錮齊民之業,皆陷不軌奢僭之惡。"

好在長期的戰爭已經重新打破了原有封建地主對於土地的兼併現象,東漢中央政府在戰爭期間已經收穫了不少土地。為了解決當時嚴重的流民問題以及地主隱匿大量依附農的現象,從光武帝劉秀開始就已經實行了安置流民、賦民和假民公田以及打壓封建地主的度田措施。

東漢初期社會經濟的恢復

封建中央政府對於流民的安置

大量流民的存在是東漢初期十分嚴重的社會現象,這意味著中央政府雖然實現了對全國的統一,但是對於戶籍人口的掌控程度卻始終沒有落到實處,流民的大量存在也充分顯示了中央政府在國家治理方面存在者很大漏洞。這些流民的產生就是因為自西漢晚期開始封建地主大規模無休止的土地兼併行為造成的,由於失去了土地,他們沒有繳納賦稅的能力。

自身實力弱小又不能去和封建地主去鬥爭,中央政府對於他們的剝削並沒有失去土地而減輕,因此他們為了逃脫中央的控制和賦稅,不得不選擇逃離自己生存已久的家園。如此一來中央政府對於這一地區的戶籍控制就算是失效了,因為他們已經離開了就居住地,想要再去重新找他們,讓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是非常艱難的工作並且是不現實的。

流民的安置

有的離開家園成為徹底的流民,成為對於東漢社會初期最為不穩定的因素,有的則選擇那些勢力強大的封建大地主去尋求庇護,願意成為他們的依附農。東漢王朝初期名義上統治著全國,但實際上卻沒有掌握全國的戶籍人口,賦稅徵收始終都非常困難。因此劉秀下令安置流民,一是規勸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同時給予他們相應的土地耕種,重新登記造冊。

如果有不願意回到家鄉的或者已經在新地方有耕地的,依據當前的信息進行戶籍登記,同時劉秀還鼓勵地方政府在面對流民時不要採取強硬的鎮壓舉措。公元54年,劉秀再次發佈詔令天下所有流民如果主動向中央政府申報戶籍信息,可以賞賜一級爵位,這種優待使大量流民重新回到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

《後漢書》載:"流人慾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僱舍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姦妄。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手工業的發展

東漢初期政府對於土地的分配方式以及輕徭薄賦政策的迴歸

長期的社會戰亂使東漢政府重新獲得了大量的土地資源,這為封建王朝進行重新的土地分配,重新建立起極具封建特色的小農經濟提供了條件。戰爭中摧毀了大量的封建地主,同時將新莽王朝時期中央所掌握的土地重新控制起來,由此大量公田的存在成為東漢初期進行農業經濟復甦的重要基礎。當然,劉秀在論功行賞之時還是要非常注重維護貴族和功臣的經濟利益。

除了部分土地用於賞賜之外,大部分的土地全被中央政府以賦民公田和假民公田的形式進行分配。所謂賦民公田,大體意思就是將中央所掌握的土地賦予那些沒有土地或者土地面積不足中央規定標準額度的農民。這種賦予土地的方式,直接使得廣大農民得到了自己應有的土地以及這一塊的土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從此自耕農的大量出現成為中央政府賦稅來源的可靠保障。

章帝

假民公田的意思就是將國家所有的土地租借給沒有土地的流民進行耕種,從土地權益上來講,這些民眾只是獲得了該土地的經營權,而土地所有權仍然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但是這也極大程度上解決了當時嚴重的流民問題,大量的流民成為國家租借土地的對象,由此他們有了土地耕種,便成為了國家控制下的佃農,每年按照規定時間和賦稅額度向中央繳納土地租稅。

與此同時,光武帝劉秀還下令調整全國農業賦稅的徵收額度,由原來的十稅一降到了西漢文景時期的三十稅一,大大減輕了廣大農民的負擔。並且輕徭薄賦、賦民和假民公田的行為招攬了大量由封建地主豪強隱匿人口的歸附,他們紛紛脫離地主豪強的控制,轉而積極向中央政府登記戶口、繳納賦稅,東漢初期國家的財政收入得到了明顯增加。

《後漢書》載:"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武帝初通西域,始置校尉屯田。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

小農經濟的恢復

中央政府與豪強地主之間的矛盾—度田之爭

東漢實現統一初期,中央政府與地方地主豪強之間的矛盾十分尖銳,這不僅僅是因為這些地主豪強自西漢晚期開始大量兼併土地,造成了社會動亂,並且在東漢建立之後仍然不知收斂,肆意妄為,更是因為這些地主豪強的勢力之下隱藏著大量的勞動力,他們都是在土地兼併和社會動亂時期由這些地主豪強威逼利誘過來的。

根據《後漢書》載:"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

換句話說,這些地主豪強與中央政府爭奪對於百姓或者說勞動力的控制權,那就是在與中央爭奪經濟利益和政治權益。這對於剛剛從統一戰爭中走出來的東漢統治者劉秀是非常不能容忍的,因此劉秀在公元39年,也就是剛剛完成全國統一之後,就下令清查天下土地。清查對象不僅僅包括以自耕農為主的土地佔有情況,還包括豪強地主這些地方勢力的土地佔有量。

東漢明帝

這些豪強地主認為度田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權益,紛紛以賄賂度田官員向中央政府虛報、瞞報,對於自己隱匿的人口,也將黑鍋全部拋向百姓自己,對上宣稱是自己收留了他們,他們強行投靠自己的。這種完全不知羞恥的作法充分展現這些豪強地主貪婪、醜惡的嘴臉,劉秀命各地負責度田的官員隨時向自己彙報情況,但是奏摺內容就出現了不同。

有的說明這個地區不能夠度田,那個地方也不能,這就引發了劉秀的懷疑。原來當時河南、南陽地區都是豪強地主勢力最強的地方,他們不是朝中大臣就是皇帝親戚,因此不可度田。劉秀大怒,直接下令處死河南地方長官數十人,隨後進行徹底度田。但是地方豪強絲毫沒有懼色,他們紛紛起兵,利用自己的部曲反抗中,劉秀不想激化矛盾,度田不了了之。

地方兵長的反抗

評價

東漢實現全國統一初期,在經過長期的戰亂之後,社會破敗不堪,而此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相較於西漢晚期以來只可能有減無增,因此這種經濟持續倒退的現象不光對於光武帝劉秀來說是一個巨大挑戰,對於初期的幾位皇帝都是一個必須面對而又解決得難題,一旦處理不好的華,新生政權可能再次陷入到社會動亂當中。

長期的戰爭又給東漢初期社會經濟實現恢復和發展提供重要機遇,社會資源的重組使得原來中小地主和大量的無主荒地成為東漢政權戰後的直接戰利品,這些豐富的土地資源成為了日後社會經濟,尤其是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土地問題得到緩解之後,東漢所需要的就是能夠掌握足夠的自耕農,中央政府大規模招攬流民、安置和優待流民為的就是控制更多的人口。

而通過假民和賦民公田的政策是吸引流民的重要手段,按照戰後土地資源對於廣大農民的重新分配,社會矛盾得到了充分緩和,農民有了自己的耕地,便會實現定居生活,原來四處遊蕩的遊民問題有效解決。中央通過授予和租種土地的方式將大量的農民重新禁錮在土地之上,並且登記造冊,這些自耕農和佃農成為帝國封建經濟的重要支撐。

西漢晚期以來經過長時間土地兼併的地主豪強,此時已經佔有了過多的土地資源,不僅如此,他們所隱匿瞞報的人口更是為中央所忌憚。劉秀下令度天下之田,實際上就是以清查土地為名來實現對於豪強地主勢力的打壓。但是劉秀考慮到地方勢力已經根深蒂固,他們有著眾多的部曲力量,因此度田也就無疾而終。這些豪強地主在東漢時期得到了快速發展,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莊園地主經濟,

參考文獻:《後漢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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