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規範!嚴禁擺攤設點佔道經營(附早夜市日常市場名單)

為鞏固提升創城工作成果,切實解決市民群眾反響強烈的流動攤販及小吃車佔道經營問題,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通遼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要求流動攤販及小吃車業主一律進市場規範經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主城區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佔用城市主次幹道、公共廣場、商業街區等區域擺攤設點佔道經營,沿街門店不得超出門窗進行店外加工作業和佔道經營。

二、擅自佔道亂擺攤點、店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自覺糾正並自行停止違法行為,主動撤離所佔用的城市道路、廣場和街區,拆除清理違章搭建的亭棚和裝具。

三、對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和街區的流動攤販及小吃車違法佔道經營行為,城管部門將依法暫扣經營裝具、清理出店物品、拆除違章設施。

四、流動攤販及小吃車的經營業主到通遼市建業市場服務中心報名,一律進市場並按要求規範經營。市場有:九中早夜市市場、三角公園早夜市市場、永安路早市市場、鐵路二小市場、奧體早夜市市場、民航路民生家園南側市場、鐵南歐亞日常市場、前進路北段早市市場、紅光大街早市市場、人民公園北門夜市市場、森林公園夜市市場、鐵南十五棟路東日常市場、民大圖書館北側日常市場、翠堤東郡北門夜市市場、天澤大酒店夜市市場、永安團結市場、恆大城市場、民航路早夜市市場、福利路日常市場、綠島日常市場,

主城區其他區域地點街區禁止流動攤販及小吃車佔道經營。

五、對不服從管理,妨礙、阻撓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法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科爾沁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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