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房产公司拿地受贿93万元,海口长流镇镇海社区原主任郑作述一审被判缓刑

帮房产公司拿地受贿93万元,海口长流镇镇海社区原主任郑作述一审被判缓刑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消息,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镇海社区原主任郑作述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置换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93万元。近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郑作述担任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镇海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2006年至2009年,郑作述利用其协助政府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海南中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公司)在市国土局征收及置换土地的工作中提供帮助。在郑作述的帮助下,中昌公司实际取得镇海村以北117.05亩土地。

2018年10月10日,郑作述主动到海口市监察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案情。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郑作述向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缴赃款93万元。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认为,郑作述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置换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9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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