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郑芝龙是明末盘踞在我们东南的大海盗,他的实力甚至可以和当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相抗衡。

不过他要彻底称霸,还必须克服一大挑战,也就是打倒一个名叫刘香的海盗。刘香虽然初期打败了他,但郑芝龙仍以他一贯的灵活与毅力胜出。

到了1640年代,出入福建港口的船只几乎全都悬挂着郑芝龙的旗帜。这些船只不全是他的(尽管他宣称自己的商船队拥有一千艘船只),但几乎所有人都必须悬挂他的旗帜,并且付费享受各种相关特权。

史书里里仅仅用一句话就将刘香带过,但历史上的刘香其实有着精彩绚烂的一生:他不但与郑芝龙有着血海深仇,更是挡在郑芝龙成就东亚海上霸权的最后一块绊脚石。除此之外,刘香更是被历史忽略的第一位攻打热兰遮城的人。

伺机而动

  • 刘香的发家史

刘香是海澄人。海澄的前身叫月港,长年是海盗与走私客的老巢,隆庆元年(1567)时被明朝划为县。1570年,西班牙帝国在亚洲唯一的殖民地马尼拉建立,海澄跟马尼拉的贸易促使新大陆开挖出来的银矿源源不绝的流入大明国。

“西班牙帝国用美洲白银买下了搭上亚洲贸易列车的车票。”也说:“若没有大明国象是黑洞般的白银吸收能力,西班牙帝国就不可能存在。”《中华上下五千年》

出生于这样的港口的刘香出生成长,肯定经历过海澄、马尼拉贸易的极盛期,虽然我们并不清楚他是否曾经去过马尼拉,但刘香的义父长年旅居马尼拉。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郑芝龙接受明朝招抚后,一一击败当年比他还要强大的海贼王,如杨禄、李魁奇、锺斌等人,此后郑芝龙因故离开了沿海。原先以劫掠为生的海盗们顿时群龙无首,长年在海上活动的刘香成了唯一生存下来、且具有领导能力的海盗。刘香迅速吸收了沿海的残兵败寇骚扰沿海。

崇祯五年(1632)时,刘香已成为拥有超过 150 艘的船只和千余部下的海盗,侵扰范围从浙江温州到广东雷州,甚至一时撼动大明的首都南京。最重要的一次侵扰或许就是刘香攻入郑芝龙的老家石井镇的那次。当时,郑家许多成员被刘香所杀,而郑芝龙为了报仇,也跑到刘香的老家刨了刘香家的祖坟。双方因此结下不共戴天的血仇。

此后,刘香和郑芝龙在广东、福建大战数次,造成刘香元气大伤,于是崇祯六年(1633)刘香决定寻找荷兰东印度公司合作。当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因郑芝龙不履行贸易协议而不满;恰巧旅日的华侨李国助也因郑芝龙夺取其父旧有利益而对郑芝龙不满,三者一拍即合,结成联盟。

  • 事前准备

1634年,两艘停靠在大员、属于刘香的海盗船原先要启航向南方前去寻找刘香,却因故暂时停泊在北方沙洲区。船上的几名日本海盗(没错,刘香的部队里也有日本人)当天夜里因为酒醉在北线尾沙洲闹事,于是二艘船只于隔日被带回港内看守管制。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被扣留 2 个月后,刘香的海盗船终于被允许离开,两艘船航向了澎湖。当时澎湖是往来福建和大员之间的中继点和讯息交换地,不少荷兰船只或是中国船只都会在此稍作停留。此时,刘香也出现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担心强行扣留刘香的这两艘船只,也许会让在名义上仍是盟友的刘香生气。于是又做了第二个错误的决定,派了翻译员六哥和一名公司的商务员前去刘香那边,希望他们离开澎湖,并语带威胁地说:“否则,我们将不再是他的朋友,虽然不得已,但必将成为敌人。"

搭载六哥和商务员的海盗船,还不到澎湖,半路上就遇到了刘香的舰队,便马上与刘香,刘香对六哥与商务员表示,到澎湖是希望跟荷兰签署协定,约定双方继续合作的事宜。

过了几天,公司又派了六哥、海盗船和几名商务员前往澎湖收购刘香的货物,他们在澎湖受到热情的款待,也带回刘香的讯息。刘香表示他希望能带舰队前往大员,并将他的父亲与兄弟当作人质留在大员,毕竟许多船只都需要修理,他也希望能亲自与大员长官会面交涉,更表示若有必要他可以派人前往巴达维亚见总督。可惜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没有立刻答应刘香的要求。

再过了几天,荷兰东印度公司又派了同一批人回到澎湖,然而,这批人再也没回来过了。因为,此时的刘香已经决定要攻打热兰遮城。

刘香欺骗荷兰东印度公司,那批商务员和翻译员六哥等人会晚一点会回到大员,实际上则是抓了荷兰的商务员,拦截了另一艘要前往巴达维亚的荷兰船只,并且狠狠地使用两次水刑讯,要他们说出热兰遮城的一切状况,包括粮食存量以及兵力状况。

这段期间,荷兰东印度公司终于作出决议,刘香不能前来大员,并且要尽速离开澎湖,以免影响贸易。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了表示诚意作为交换,愿意提供武器给刘香。与此同时,热兰遮城内发生食物短缺的现象了。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开战

  • 第一次热兰遮之战

4月2日,海面上突然出现了一批中国帆船往南方前去。这批船只是谁的呢?当时的荷兰人仍不知道,这些中国帆船正是刘香的舰队,因为他们无法穿越鹿耳门水道,因此决定从南边细长的沙洲处登陆。

此时的热兰遮城是一个有四座稜堡的文艺复兴要塞,可以说是当时欧洲技术的心血结晶、更是荷兰人引以为傲抗衡敌军的利器。

刘香大军最终从今天茄萣一带的尧港登陆,并且说服当地原住民与他合作。荷兰人越来越紧张,用竹子在稜堡外围加强防护,以免刘香的云梯能再次轻易架设。

然而,出乎荷兰预期,刘香没有攻击。因为,刘香也遇到了日后郑成功遇到的事情:缺粮。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荷兰人还得到一则更令人振奋的消息,原住民承诺帮助荷兰人攻打海盗,但这没有让荷兰东印度公司放松戒备。荷兰东印度公司公司决定放火把海盗登陆附近的城镇村庄全部烧掉,以防他们得到物品的补给。荷兰东印度公司此时还发现汉人社群中有刘香的间谍,因此公司决定严密监视所有的汉人以防有更多消息走漏。

几天后,荷兰人的竹子防御工事终于完成,但竹子的量只够围着南侧米德尔稜堡经过炮台和城门,直稜堡的部份。然而,缺粮的刘香无法再等待,刘香只能带着大军离开位于打狗的驻扎地,往广东移动。

绘于约1644年的地图,从北线尾往南看去。可以发现下城已经建起、乌特勒支堡也已经盖好。

混乱的局势持续了几天后,荷兰人终于确信刘香离开了,一切的一切终于放心了。因此确信,他要来攻击的凶恶计划,由于尝到太大的痛苦,正如大部分的中国人所说的,已经停止了,这个计划是个非常凶恶鲁莽的事,但我们认为那是该海盗愚蠢可笑的计划,没有大炮,竟想要夺取有四个稜堡,周围都用砖头城墙包围的城堡。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荷兰人虽然说的一付自豪的样子,但他们其实从这场惊险的战役中学到了最重要的事情:热兰遮城其实是有可能沦陷的。于是,荷兰立即着手建了热兰遮城的下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判断完全没错,这新建立的下城在 1661 年郑成功进攻中扮演着关键性的防御角色。

换句话说,郑成功并不是第一个试图攻打热兰遮城的中国人,刘香才是。

  • 二次热兰遮城之役

1661 年,郑成功花费数个月的围城后,终于成功逼使荷兰东印度公司弃城投降。而为什么同样是攻打热兰兰遮城,郑成功胜利了,而刘香却失败了呢?

从人数上来看,郑成功的军队高达 25,000 余人,刘香除了攻城的先锋部队 600人外,还有大概 4000 人,双方有着六倍之多的差距,但刘香事前的准备并不比郑成功逊色。如郑成功有何斌作为内应般,刘香也有通译六哥作为内应;刘香甚至能捕获荷兰派往巴达维亚跟澎湖的船只,进而掳获并刑求荷兰人质得知热兰遮城物资短缺,因此能快速后展开行动;刘香也有一些中国间谍在大员散布谣言跟消息。由此可知,刘香有着不逊于郑成功的军事部属和动员能力。

基本上,刘香跟郑成功的陆上攻击路线是一致的:都是从菠萝园的沙丘朝沙洲北方的热兰遮城前进。刘香的海盗部队也许没有如郑成功的正规军一般,有般长年累积的作战经验和攻城技术,但是刘香并不是没有经验。多年的海盗活动中,刘香多次攻陷有坚固城墙保护的城池。若以热兰遮城的接触战而言,刘香甚至有着更高竿的技术,能在暗夜的掩护下拿着厚重碍事的云梯登上城墙、爬进炮台与荷兰军队近距离的接战。

那么,郑成功跟刘香到底差别在哪里?

首先,一如荷兰东印度公司自豪地表示,刘香并没有合适的攻城大炮。根据记载,刘香的舰队拥有数量庞大的各式大炮,甚至也有当时最优异的红夷大炮。但在攻打热兰遮城时,刘香却没有用大炮攻城。当然,在热兰遮城前,也许炮击不是很好的策略。可是郑成功的胜利因素之一,正是在一名投降的荷兰酒鬼军官帮助下建立一个简易的要塞炮击热兰遮城。

再来,相较于郑成功,刘香其实是比较幸运的,因为从菠萝园沙丘通往热兰遮城的路上,刘香碰到最大的困难是四名荷兰侦察员,而郑成功要面对的是在 1639 年建成的乌特勒支堡,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因为刘香攻击而新建的热兰遮城下城。

最后,有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注定了刘香就算成功打下热兰遮城,他也无法控制大员地区—气候,这点也许是郑成功与刘香之间最大的差异。

史上第一个攻打热兰遮城的人不是郑成功,是他──“海贼王”刘香

1656 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吹毁了北线尾海堡,让鹿耳门海道大开,郑成功因而可直接进入大员的核心地带。反观刘香,虽然时常停泊在北边沙洲区,但却从来没能敢近距离接触这座能提供强大炮火的海堡。换言之,刘香无法进入大员湾。

结语

在过去数十年,不管在中国或是日本,相对于郑成功的众所皆知,刘香反而无人知晓,或许是因为刘香身为“海盗”这个端不上台面的身份,让刘香攻打热兰遮城的这段历史长期被埋没了。然而,这正是全球史的意义所在,兼具“宏观”且“微观”的看待历史,让刘香这类曾经被忽略的角色,再一次站上历史舞台。

虽然国姓爷在那个国破家亡的年代仅仅以一市之力收复台湾列岛功不可没,但我们同样要铭记那些被历史一笔带过的小人物,他们同样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中华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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