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又判決一起銷售假冒手機配件案,你購買的手機配件是正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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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們的生活離不開手機

手機使用頻率增加後

零配件的更換頻率也隨之增加

但是

你購買使用的手機配件都是正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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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朱某、蘭某某因銷售明知是假冒vivo、OPPO註冊商標的充電器、數據線、耳機等手機配件,經興國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於2019年10月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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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興國縣檢察院又辦理了一起銷售明知是假冒vivo、OPPO註冊商標的手機後蓋案件。被告人劉某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間,被告人劉某某先後在淘寶網註冊並經營兩家手機配件網店,主要銷售vivo、OPPO等品牌手機後蓋。劉某某未經授權,在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購買假冒vivo、OPPO註冊商標的手機後蓋,明知其購買的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然在其經營的淘寶網店進行銷售,銷售金額為121191.11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在劉某某處依法扣押了未銷售的假冒vivo、OPPO註冊商標的各型號手機後蓋428個,貨值17361.65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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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註冊商標是識別商品、服務或者與其相關具體企業或個人的顯著標志,知名註冊商標更是無形的財富。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是指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同一種商品。至於這種商品的質量與真正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有無差異,則在所不問。

在上述案件中,被告人嚴重侵犯了相關公司的知識產權,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國家對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必然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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