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多部舊手機翻新售賣 假冒"華為"註冊商標案開庭

來源:正義網

8000多部舊手機翻新售賣 假冒

  8000多部舊手機搖身一變成為“嶄新”的華為手機銷往全國各地,4月22日,由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檢察院提起的姜某等8人假冒註冊商標案,在該區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10月開始,被告人姜某與他人合謀,組建了一個翻新機團隊。該團隊從電子產品市場購入大量華為正品舊手機以及假冒華為註冊商標的手機屏幕、後蓋等零配件,後對舊手機進行清潔、修理,並更換上嶄新的屏幕、後蓋等配件,並由專人檢查並刪除舊手機內的數據,再對手機重新打碼進行包裝塑封,流水線化生產運作,一部舊手機搖身一變就成了“嶄新”的華為手機,最後通過網上大型購物網站以及通信市場在線上、線下平臺銷往全國各地。該案涉翻新手機8000餘部,銷售金額共計850餘萬元。

  該院審查發現,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鑑定意見僅寫明涉案手機系假冒,對認定假冒的具體理由未作說明,也沒有提供作出判斷的技術性或外觀性依據。檢察官向偵查機關列明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偵查機關調取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更為詳盡的鑑定報告及真偽鑑別說明,明確犯罪嫌疑人在翻新手機過程中均系採用了更換屏幕、後蓋等涉及商標替換的行為,且所使用的屏幕、後蓋等零配件均未經華為公司授權生產、銷售和使用,有華為標識的充電器也系假冒。

  在偵查階段,以賬本統計的方式認定該案銷售數額600餘萬元。進入到審查起訴過程當中,檢察官發現在案證據表明賬本登記不全,說明銷售數額尚未全部查實。經綜合分析賬本、微信往來款、銀行交易記錄等證據材料後,檢察官開始從犯罪嫌疑人處尋找突破口。經過嚴密的訊問,姜某、潘某均承認,潘某銀行賬戶往來的款項均為翻新手機的銷售款。檢察官結合犯罪嫌疑人供述、書證和電子證據,最終確定該案銷售數額850餘萬元。

  審查終結前,在案犯罪嫌疑人均表示願意認罪認罰。因處於疫情期,檢察官召集偵查人員、部分嫌疑人、辯護人、被害單位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參加訴前會議。會上,各方參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最終對案件事實、罪名、情節認定基本達成一致,犯罪嫌疑人向被害單位表達了歉意,並表示願意退贓。被害公司代表表示認可和支持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對案件的處理和打擊。

  最終,通過訴前會議,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共計退出違法所得83.7萬元,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

  庭審中,檢察官通過合理有序的舉證示證,向法庭完整展示被告人未經商標權人授權,在製造翻新手機過程中使用了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並就“製假手機的數量”“涉案銷售金額”“配件金額是否應予以扣除”等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答辯。

  在發表公訴意見階段,檢察官對被告人進行有理有據的法庭教育,說明其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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