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做了24年臨時工工作,離職會有什麼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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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導讀認為:在派出所幹了24年的“臨時工”,應該是以“輔警”身份在派出所工作。如果你只是個人原因想要離職,可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辦理離職手續即可。不像正式警察的離職手續那麼麻煩。

因為輔警工作者是當地公安部門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招聘的“勞務派遣警務輔助人員”,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

在勞動法要求中,輔警是和普通企業工作者的離職流程一樣。因為輔警的薪資待遇及保障,都是由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管理,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編外“臨時工”。

相對於公務員身份的“行政編制公務員”,不僅薪資待遇沒有保障,還沒有完善的晉升空間一直被詬病。

對於以上輔警現狀,不少網友提問:輔警改革後報考輔警還有前途嗎?值得報考嗎?

真實案例:

我表哥在我們老家的派出所工作,前兩天我們聊天說,他還挺幸運,趕上了輔警改革,先“小輔警”成了“香餑餑”。因為剛參加工作時,不僅工資不夠生活,執行任務時也得不到該有的尊重,更不要想有哪家姑娘能看上自己,能過上現在的生活以前做夢也不敢想。”

他們派出所為了解決輔警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工資待遇低、工作效能低、流失率高等問題。工資從最早的1500元,改革後漲到了4000+,這個變化他也是始料未及的。現在他成了家裡親朋好友最羨慕的對象,更加堅定地要幹好輔警工作。

前段時間他參加防疫工作,對一線工作人員發放了補貼政策。只要你是在一線工作的人員,不管你是編內人員還是編外人員、是正式職工、還是合同工。符合工作條件的,都能拿到“臨時性工作補助”,200-300元/人/天。

這筆錢由地方財政發放,最終由中央財政承擔。所以作為防疫期間的防疫工作者即使是合同工,按工作性質分類,每天也可享受200元的補助。如果在重災區的話,還會有雙薪或更高補助。雖說這筆錢跟工作風險對比起來不算什麼,但是這是這筆工作補助就是對“輔警身份”付出的一種認可。相信以後對輔警的工作補貼也會進一步落實。

如果在2016年輔警改革前,我會建議大家不要嘗試輔警崗位,因為輔警因為不是編制內的警察。而且招聘門檻“低”,薪資待遇“低”,“無”晉升空間等問題一直存在。但改革至2020年,如今“輔警”成為了“熱門職業”,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的!

四大政策實現輔警改革

輔警雖然不是正式編制的警察,但是確實公安部門的一部分。今年一月份,全國公安廳部長趙克志在會議中提出:“要積極推動輔警管理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輔警管理制度”。

政策一:出臺“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

2016年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輔警改革開始。改革政策計劃從薪資待遇、職業晉升、身份轉正三方面調整,預計在2020年完成改革。在以上改革政策發佈後,各地區都響應政策出臺了符合當地情況的“輔警管理制度”。

山東省針對輔警工作性質不同於民警的情況下,印發的《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依據“工作有標準、獎懲有依據、待遇有保障”的原則,分別出臺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警務輔助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及發放暫行規定》三個制度,有效加強輔警規範化管理,促進了輔警隊伍職業化管理進程。

政策二:職責分工

輔警按照工作職責分工可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

文職輔警屬於非執法崗位,參照考公務員的方式招聘,工資待遇參照事業編髮放。工作職責是負責協助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警察”從事行政管理、技術支持、後勤警務保障等工作。

勤務輔警,屬於輔助執法崗位。主要工作是協助正式編內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工作或勤務活動。需要經常出外勤,也就是日常中我們比較常見的輔警工作者。

政策三:明確職務職級

各地區都發布了新的《輔警管理辦法》,基本都是通過輔警崗位走向正規化,明確職位晉升空間及制度提高保障。大部分地區都是把輔警職級分為7個級別。普通的輔警工作者從低到高分為4級:四級輔警、三級輔警、二級輔警、一級輔警。管理崗輔警分為三級從低到高分別為:三級輔警長、二級輔警長、一級輔警長。

明確的晉升機制,也就意味著輔警和正式警察一樣採取層級化管理和考核晉升機制。現在的輔警工作者,不再是簡單的合同工那麼簡單,基本工作到一定年限,就可以得到晉升提拔的機會。

政策四:明確薪資結構

各地區的薪資結構和薪資水平都是有所差距的,還是拿天津市輔警薪資待遇給大家做分析:政府明確指出輔警人員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裝備配置、教育訓練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經費予以保障。按照分類分級管理要求,確定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

給所有輔警上五險一金,如果因工受傷、致殘、死亡的,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等社會保險待遇;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其遺屬依照烈士褒揚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山東省依據《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及發放暫行規定》的薪資結構是,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績效考核工資+保險五部分組成。為全部輔警繳納“六險一金”。工齡工資按每年50元遞增,工作時間越長,每個月的工齡工資越高。還給輔警設立中隊長、班長等職務,發放職務工資。原則是:平時好好幹,月底多多拿,多勞多得、能者多得。


餘子醬媽咪


派出所24年臨時工,兄弟不由得佩服你的毅力,也佩服你為人民服務的執著,你的堅持是一方平安的保證,個人希望你在堅持。

公安系統臨時工是政府部門臨時工最多的,因為隨著工作量增多,政法專項編制並沒有增多,不少地方也招錄了不少事業編協警,但也是杯水車薪,大部分地區還是大量招錄輔警(臨時工)來解決警力緊張問題。

要知道公安局屬於行政司法單位,勞動法和合同法不適用於派出所,而題主又是臨時工,沒有任何編制,不適用於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權益保障處於法律真空地帶。如果題主真想辭職答主建議你直接去找你們的局長,說明你的情況和想法,看能不能按照企業職工下崗賠償標準,每個工齡補助一個月工資,這樣下來也是一筆不小收入,可以慰籍一下你受傷的心靈。但是務必不要去單位鬧或者直接找人事部門仲裁,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自己。

其實個人建議你在堅持堅持,因為你已經在派出所工作24年了,公安部主要領導在江西考察警務工作時,明確要求地方立法保證輔警人員培訓、訓練、裝備、待遇、晉升等,建立輔警轉警長效機制,將輔警改革政策落到實處。不少地方也出臺了輔警人員身份問題解決辦法,你已經有24年工齡了,這是一般輔警沒有的,你貿然離開萬一工齡二十年以上的直接入警你是不是就後悔死了。再說你年齡也不小了,錯過了人生打拼最好年華,出去也不一定能混個模樣。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問答達人


分享朋友老張的故事。

老張是我老家某個派出所的臨時工,輔警。從年輕的時候,老張就在派出所裡當臨時工,幹了一輩子。雖然工作時間長,但是老張仍然是一個臨時工輔警,沒有成為正式警察。

不過,派出所還是非常認可他的工作,給他提拔了股級幹部,雖然不在正式的幹部序列,但是老張非常知足。

由於老張當臨時工非常早,那時候,工資保險待遇都不健全,老張每月兩千多的工資,派出所不給繳納保險,也不能退休。待遇和正式的警察相比,差距也比較大。

後來,老張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沒有保險,不能辦理退休。即使退休,也沒有退休金可領。無奈,老張只能堅持工作。已過退休年齡的老張,依舊奮鬥在工作崗位上。



對於在派出所工作了20幾年的臨時工,辭職的時候,需要慎重。

一是弄清保險。對於年齡比較大的老臨時工、老輔警,他們由於工作很早,那時候派出所都不給臨時工繳納保險,只發工資。對於這些人,將來是非常吃虧的,直接影響退休。臨時工辭職前,應該弄明白自己的保險情況。沒有繳納保險的,應該要求單位繳納保險。

這個問題也是比較共性的問題,很多老臨時工,都沒有保險。後來,隨著逐步的規範,單位開始給臨時工繳納保險。對於那些沒有繳納的,也給予補繳。退休前,一定要弄明白自己的保險,理順保險情況。



二是弄清賠償。對於現在的臨時工,都比較正規了,一般是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務合同。臨時工其實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當然,五險一金也都是比較齊全的。也是按照合同執行的。自己判斷一下,單位是否存在違規違約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判斷賠償。



三是慎重辭職。題主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距離退休應該也沒有幾年了。可以說,大部分的青春和精力都奉獻給了派出所。在這個時候,辭職是非常尷尬的。辭職容易,就業難。辭職以後,你能找到工作嗎?你能找到更好的就業方向嗎?

題主在辭職前,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先找好工作,再辭職,這樣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綜上所述,題主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現在辭職,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保險關係,確定是否需要跟單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這個尷尬年齡,並不建議題主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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