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保佑美國》,自由精神的反省與審判

看了幾篇把這片子稱作“大叔作為道德制高點並將觀點強加於人”、“頹喪中年大叔殺掉耍嘴皮子的人”之類的影評,心裡覺得好氣餒。即便是千人千面,但是每個人基於某些內容作出的評價不能空洞,不能無視內容本身的價值。

個人認為《上帝保佑美國》無論從商業還是文藝角度來看,這部片子都具備了優秀影片的特質。適宜於在電影史上留下一筆。

從商業角度看就省略部分文字:血腥蘿莉+殺手大叔、暴力、黑色幽默、明快的剪接、絕妙的配樂!但最終還是從本片帶來的利潤來決定的。本片做到了至少不虧本,這裡區別於《未來水世界》——莫名的笑臉。

《上帝保佑美國》,自由精神的反省與審判


從文藝角度,又看到有一篇影評抨擊這片子超現實,說現實中正常人不會看別人不順眼就拿槍轟別人腦袋。我想說……現實中有ET治癒過正太的手指嗎?現實中有個叫班傑明的人倒著歲數活嗎?現實中穿PRADA的一定是惡魔嗎?現實中有過一個叫阿甘的傻瓜和中國乒乓球代表隊交過手嗎?……對,電影反映現實,但電影更多是依賴一種說故事的技巧去告訴我們一個觀點,或是提出一個問題。用“超現實”作為貶義詞來評論電影的人,不好意思,我鄙視他的智商。超現實只是手法從來不是表現形式。

這個電影正是在講美國社會中最現實的事情——對自由精神的濫用,間接導致社會的浮躁和粗魯。從中可以去追尋某些有對社會現實極大影響的人和事。下面開始講故事,採用超現實的敘事手法。

我們要先明白主角大叔弗蘭克是一個怎樣的人。

當弗蘭克得知自己有腦瘤之後想自殺,他從盒子裡拿出槍的時候,鏡頭出現過一個銘牌,表明他是一個退役軍人。片中的弗蘭克大約四五十歲(新聞播報他是一個六十歲老頭時他露出難以置信的神色),那麼他當軍人應該是至少二三十年前的事情,順推回去,即是他大約成長在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初參軍(大致的推理)。

那從六十年代開始美國著名運動:民權運動、肯尼迪廢除種族歧視的政策、越戰、由黑人擴散到其他少數種族團體的例如美國印第安人墨西哥人和其他組織爭取平等地位……這些毫無例外都是美國人爭取自由平等發起的運動。

而那個銘牌所象徵的意義,有什麼能比一個美國軍人更能顯示出“為自由而戰”這種美國精神的象徵意義?

好,再看看他所身處的現今的美國社會——製造噪音並且永遠不把車停好鄰居、一言不合就對父母大聲辱罵的真人明星、為吸引收視率煽動仇恨和矛盾的節目主持、用有血的衛生棉丟向別人的真人秀明星、譁眾取寵推崇腦殘的選秀節目、電影院大聲喧譁的人、一個人停兩車位的人……這些人的行為背後都有一句潛臺詞:“Why not?”為什麼不行呢?憑什麼去指責他們錯了,然後他們就不能繼續做呢?法律賦予他們自由的公民權,美國精神賦予他們自由的精神。於是他們的言論、行為無不符合“自由”的定義。

Why?老好人弗蘭克為什麼用槍轟他們腦袋? 僅僅是因為看他們不順眼?

在弗蘭克的成長歲月裡,美國人為爭取民主、平等、自由付出很多代價和心血,這才得到今日的境況。但與此同時,人們對自由的濫用超過甚至脫離了原本的“自由”的初衷,這種自由已經演變為“粗俗”“膚淺”及“自私自利”的藉口。

如果說弗蘭克是在這個病態社會中深受其害的一員,蘿莉代表的則是美國新生代中,受浮躁社會影響尚算不大的一群。大膽推斷一下的話,我覺得導演是要發問,這個浮躁社會雖然不是憑藉任何一個人的力量就能撥亂反正,但是不是沒有受到其壞影響的人就可以置身事外呢?面對這個問題,你的選擇又是如何?

最後覺得比較有趣的一點,片尾用了一段不短的篇幅去描述他從槍販子處買槍,再用槍進行最後裁決。在美國每個人都有配槍自由,但同時也為社會帶來很多罪惡和不安,為公民生命財產帶來危害,這是不是也是“自由”過度了的一種表現呢?弗蘭克的最後審判,是不是有點以其人之道還至其身的感覺呢?

囉嗦了一大堆。總括來說,這是美國人自身對社會進行反省與審判。

最終的意義不在於電影所展現的社會場景,而在於有人意識到了這樣活那樣的現實問題,並有勇氣,且最終展現在大眾面前,大眾有機會看到這樣反映了某些現實的電影場景。

在未來面前我的都是孩子,都是那種人之初,性本善的習性。可以不為了某些虛無縹緲的事情而去犧牲自己的自由或者其他美好的事情。願生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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