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想挪一棵香樟樹卻挪不動,卡在了“錢”上面?人大代表支招“大樹擾民”

“20年前,人們以為小區高大喬木越多越好、越密越茂盛越好。不料十多年後,當初種下的‘綠化樹’變得太多、太密、距離太近,搶光、引蟲、堵塞雨水管道,成了擾民樹。”


市人大代表李飛康之所以發此感嘆,是因為“大樹擾民”現象越積越多,儘管有了相關法規和規章,但在小區裡修剪或挪動一顆樹,難!據統計,2019年9月到11月,12345市民熱線接到關於“擾民樹”的投訴達5000個。

“大樹擾民”究竟難在哪個環節?如何來破解?李飛康認為,需要修訂現有實施辦法,以及人性化、精細化執法。

關鍵環節在遷移的申請程序和資金問題

作為四季常青的不落葉喬木,香樟的生長能力可在十多年裡就形成巨大的樹冠,遮天蔽日。如果缺乏專業的修剪與養護,將給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

延安中路955弄小區內有一棵超高的香樟樹,底樓居民飽受採光之困擾。居民幾番商議經走程序後可以修剪,但是這棵高達5層樓的香樟樹,只能請專業綠化公司開弔車來修剪,而吊車一動費用就需3000元,其中2000元需要從小區業委會公益性收入內支出。面對這筆費用,修剪計劃陷入停滯。


愚園路487弄92號小區上演了類似的劇情,一棵幾層樓高的香樟樹擋住了居民樓,終日不見陽光,讓居民不甚其擾,希望能夠修剪或遷移。小區一位業主至今記得,1989年她搬家來此後不久,小區裡種下了那棵香樟。6年前,當年的小樹苗開始遮擋住5樓她家的陽光了。

居民想要遷移一棵樹,有法可依嗎?據瞭解,《上海市綠化條例》2007年進行修訂,動因之一就是要解決大樹擾民問題。2007年1月17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以立新廢舊方式通過了《上海市綠化條例》,當年5月1日實施。依據條例,高大喬木若影響居民生活,即可依法遷移。2015年《上海市綠化條例》再次修訂,市綠化管理部門依據地方立法制定實施細則,明確若小區出現“擾民樹”嚴重影響採光、通風和居住安全,或者對人身安全、其他設施構成威脅,即可向區或市綠化部門提出遷移申請。

“但這當中的關鍵環節是,遷移的申請程序和資金的問題。”李飛康表示。

依據《上海市居住區綠化調整實施辦法》,由業主向業委會提出要求,業委會告知居住區綠化養護單位,由居住區綠化養護單位向市或區綠化管理部門辦理樹木遷移的審批手續。


而李飛康發現,現實情況是,市民對解決“擾民樹”的法定路徑,大多不知曉也不熟悉如何申請。即使知曉,若小區內需要求移植、換種樹木的,通過向業委會申請,經過勘察、審批,也是合理、合規的,又面臨資金的問題:每棵樹至少都需要1000元至15000元左右,這筆錢由誰來出呢?

李飛康調研發現,在老公房小區,依法遷移“擾民樹”通常有財政資金補貼;但商品房小區的綠化調整經費則由全體業主承擔。若遷移費用超出物業公司或業委會的支出權限,需要業主大會表決。

可是要為一棵樹開一次業主大會很難。提出遷樹請求的都是受影響的居民,住得遠的居民往往不關心。面對如此昂貴的費用,小區里居民意見會產生分歧:“這樹長得好好的,為什麼要挪?”“修剪很浪費錢!誰來出?”結果常常就是一拖再拖,甚至不了了之。

而即便費用在業委會支出的權限內,有的業委會也不作為,他們的態度是——錢,能不花就不花。移樹要花錢?算了。

因此曾發生居民偷偷砍樹毀綠的事件。浦東清水苑小區居民因家中採光受到影響,竟用鋸子鋸斷了5棵香樟。“就是因為久拖無解,居民看到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解決,就私自毀綠來解決,激化了矛盾。”李飛康說。

儘快出臺既有小區綠化新標準

“大樹擾民,不僅僅是在採光,最終可能危及的是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 李飛康做了一番調查,小區裡一株高大喬木,如果距離房屋外牆僅一二十公分,那麼受干擾的絕非只是通風采光,而是居住安全、房屋安全,以及地下各類管線的設施安全,若不遷移,後患無窮。

李飛康認為,要緩解“大樹擾民”的痛點,需要修訂現有實施辦法,以及人性化和精細化的執法。

首先是樹木遷移申請的提出環節。他建議,若小區發生“大樹擾民”,受影響的業主2/3以上可聯名向本小區業委會或者向市、區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遷移申請,而不侷限於只能向業委會提出申請。如此一來,可以防止業委會“不作為”而導致“擾民樹”問題無解。

小區裡究竟該種什麼樹?如何修剪?目前,大量小區綠化養護沒有標準化操作,任由高大喬木生長,導致“大樹擾民”。“要儘快出臺既有小區綠化新標準。”李飛康認為,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如何遵循標準,實施修剪、遷移等,這都需要有新標準。他還建議,新建小區制定規定和細則。儘快制定新建小區綠化種植規定和具體細則,嚴格審批新建小區綠化佈局,審批的事項除了綠化達標率等外,嚴禁種植“擾民”樹木。

擾民樹問題解決好的小區,往往都有一個共同點,即街道重視,物業、業委會和居委會“三駕馬車”協調得好。比如四川北路街道的山一小區,水杉樹困擾居民好多年,最終在街道的多方協調下,擾民樹得到移除或修剪。

李飛康建議,加強對社區的普法宣傳、指導和教育,讓業主、物業公司、業委會知曉法定解決路徑,發揮居委會協調作用,引導業委會用好維修資金提升小區治理水準。

“同時,我們要公平對待所有住宅小區綠化調整經費補貼。”李飛康認為,凡綠化達標的商品房住宅小區的綠化調整經費應與公有住房、售後公房一視同仁,享補貼資金。

欄目主編:張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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