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声明“常程跳槽小米”裁决书未生效?中伦文德律师回应

10月10日上午,据21世纪经济报道,联想原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作出裁决,记者从联想内部人士了解到:

常程将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将因违反竞业限制支付违约金525.2821万元,并返还联想此前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裁决结果为:

1、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五百二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

3、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七万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税前)

4、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该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后,一位微博名为@胡高崇的网友分享了一张图片,图片内容为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声明。根据声明,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09日作出裁决书后,常程委托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裁决书依法未生效。

律所声明“常程跳槽小米”裁决书未生效?中伦文德律师回应

今日下午,红星新闻致电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确认有名为胡高崇的律师,并且帮助红星新闻接通了胡高崇律师的电话。

当记者向胡高崇核实是否为其个人发布的声明时,对方回应称,不方便透露事件具体信息,且自己的微博很久没有使用,需要再看(核实)一下。

红星新闻记者 许媛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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