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人,别好心做了错事,误人误己!特别是大v

近期看了几个钓友的视频,挺好的,宣导环保,这个我举双手赞成!能有这觉悟的钓鱼人不多,希望我们钓鱼人的素养会越来越高。

但是遗憾的是,我们钓鱼圈子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我代表不了一线的工人去感谢你,但是我代表对您表示致敬! 但是,大兄弟,做任何影响公众的行为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合乎法规以及安全性。

我不是蹭你流量,有没有人关注无所谓,但是一定要知道这几个知识。

1、国有水库,只要明令禁止垂钓的,一定不得下杆!原则上属于盗窃国有资产,问题可大可小,大V下杆前一定要先摸清楚水域所属权问题,不然影响大了会耽误到你自己。

2、搜集垃圾是好事情,但是你只能丢垃圾桶!任何个人焚烧垃圾都是违法行为。轻的就是行政处罚,2000块,重的引发其他风险就是刑事问题了!

我跟我们同事于2010年自发对抗过西南某地的森林大火,也是这个季节!!天干物燥,容易星火燎原!飞火流星,也不是人力可控制的!

我不知道这条头条能不能顺利发表,我力争发表。

烦请各路读者老爷!!帮忙转发扩散,如果不嫌麻烦,你复制过去再发一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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