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上交易“宠物” 拉黑对方隐匿被判刑

被告人王亮(化名,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网络游戏上交易“宠物” 拉黑对方隐匿被判刑

2018年12月12日,被告人王亮与被害人李某通过QQ交易一只游戏宠物,价格为人民币16400元,并约定好日后以16200元的价格将此宠物回收。2018年12月27日,被告人王亮在无意给付回收款的前提下,与被害人李某约定好将宠物回收。待李某将宠物通过网络移送后,王亮随即将该宠物转卖给其他玩家,并将李某的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支付回收款,被害人李某于次日报警。

据被告人王亮交代:被告人王亮在网络上收到李某请求回收游戏宠物的时候,身上仅有几千元。由于王亮及女朋友在外面欠了钱,王亮便打算通过接收李某的游戏宠物但不打算付钱,后出售游戏宠物转卖用来还债。为了躲避李某索要交易款项,王亮将其拉黑。“现在知道错了,已经将钱退给李某,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亮这样说道。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亮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损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王亮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网络游戏上交易“宠物” 拉黑对方隐匿被判刑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陷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的行为。

被告人王亮与被害人先前在网上交易过“宠物”。王亮在回收过程中,利用被害人的信任,骗得被害人在网络游戏上将“宠物”交付,但王亮并未给付相关款项,而是随即倒卖并拉黑被害人隐匿,上述行为依法应当定性为诈骗。综合被告人王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根据其悔罪表现,作出如上判决是适当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