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網傳疫情期間銀坑蠔場搬遷野蠻拆屋?高新區澄清:與事實不符

闢謠!網傳疫情期間銀坑蠔場搬遷野蠻拆屋?高新區澄清:與事實不符

日前,網傳一篇《珠海市高新區不管法院調停 疫情期間野蠻拆屋 老革命周北儀為民請命,力爭公平正義!》的文章,文中以署名為“唐家灣鎮銀坑村中共老黨員老革命:88歲老人周北儀”致信各級紀檢委,信中質疑珠海高新區拆遷辦在唐家灣銀坑蠔場搬遷過程中“罔顧村民生命財產安全,強行野蠻拆屋”“恐嚇村民”,並附有建軍節紀念章、4張97位村民的簽名和手印等照片。

針對上述檢舉信內容,高新區通過實地調查核實、從相關部門取證等多種方式瞭解有關情況。現將相關情況回應和澄清如下:


搬遷對象身份:
國營蠔場(國有企業)職工、居民

自1963年銀坑大隊隨歷史轉變為銀坑蠔場,銀坑村已不復存在,而銀坑蠔場實質上就是國營企業。自1963年省人委批示同意銀坑大隊併入蠔場,銀坑蠔場就成為銀坑大隊的代表,行使相關的權利和義務,而銀坑人員進入蠔場成為職工,並享受了居民職工的待遇,因其原生家庭是蠔場職工(“包銷糧”),特區成立時已被安排參加工作,其二、三代子女繼承人及家屬已優先享受優質的教育及就業資源,現就職於各職能部門及行業。

經核查現存歷史檔案資料,存有《銀坑蠔場幹部、職工名冊》(7頁,共260人)。當前事實是,銀坑蠔場職工舊居住區既沒有“村”的建制,也沒有農村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更沒有農村名下的土地(舊村場用地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等土地權屬資料)以及珠海市當年農村土地統徵時的銀坑(舊村)相關《被徵地農民花名冊》和村民宅基地,根本不具備“村”的概念和基本組成要素。同樣,舊居住區的居民(房屋產權人或繼承人)身份也不是舊村被徵地農民、村民,而是國營蠔場(國有企業)職工、居民。因此根據現有政策規定,銀坑蠔場舊居住區居民並不是被徵地農民,也無法享受被徵地農民的待遇。周北儀檢舉公開信中所稱“村民自願聘為蠔場職工,但仍是農民身份”等與事實不符


銀坑蠔場舊居住區用地:
屬國有土地

經核查有關檔案資料,1993年,銀坑蠔場經劃撥取得位於香洲銀坑156414.07平方米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原市國土局辦理了《國有、集體建設用地許可證》(編號:珠國土許字(1993)第112號,土地用途:住宅)。現銀坑蠔場舊居住區在上述宗地範圍內,實測佔地面積79890.09平方米,而非獨立單宗用地。從銀坑蠔場歷史情況可得知,自1963年銀坑大隊隨歷史轉變為銀坑蠔場,舊村已不復存在,而銀坑蠔場實質上就是國營企業。在1991年銀坑蠔場用地徵用前,銀坑蠔場用地已屬國有企業用地。

2007年6月,珠海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與珠海市香洲區銀坑蠔場及其他有關單位簽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協議》,共收回銀坑及銀坑疊石7宗共203812.97平方米用地,《協議》第三條第1款明確“該宗地上乙方(注:指珠海市香洲區銀坑蠔場及其他兩單位)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物屬於本協議的標的,該宗地上其他屬於第三人(含銀坑舊村居民)的房地產產權由甲方(注:指珠海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與第三人協商簽定有關拆遷補償合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第六條第4款明確“銀坑舊村居民及寶特公司88戶未房改戶用地除外”。周北儀檢舉公開信中所稱“銀坑村的集體土地、村民自家的宅基地已經全部被徵”“前幾任村官偷賣了祖宗傳給我們的土地”與事實不符


搬遷性質:

公共利益需要,非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屬於三舊改造

銀坑蠔場舊居住區搬遷為市政府重大項目搬遷,搬遷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同於以拆建、新建住宅為目的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屬“三舊”改造(城中舊村、舊城鎮小區或舊工業廠房改造),不適用三舊改造政策。銀坑蠔場舊居住區屬於國有土地上一個居民居住聚集區,不屬於珠海市行政區域內“城中舊村”的範圍,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舊村,不適用珠海市政府2014年147號文違章建築補辦手續的規定。

高新區在對銀坑蠔場舊居住區進行多次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人為本,在充分考慮銀坑區位地域因素、銀坑居民為公共事業貢獻度等多方面因素的情況下,研究制定多方面的產權補償、補助、獎勵、建築成本價購房扶持補助等政策優惠,對困難居民還設有最低保障安置面積扶持補助,補償標準普遍高於珠海市甚至全國的同類情況。

在經過深入研究和反覆論證修改完善,並召開居民代表會議徵求居民代表意見,上報市政府會議同意後,《銀坑半島房屋搬遷安置補償方案》最終於2019年8月26日正式印發執行。搬遷工作組根據補償標準制作政策宣傳手冊向廣大居民派發,並逐戶多次上門入戶宣講政策,得到了多數居民的認可和支持。在簽約過程中,搬遷工作組依法、依規按政策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開展簽約工作,切實維護銀坑居民的合法權益。周北儀檢舉公開信中所稱的“補償標準過低”,而其所稱“補償內外有別,在同一條村的情況下,外地人拆房補的是4.5萬元每平方米,而本村村民卻是2.6萬元每平方米”的情況與事實不符


搬遷工作組:

暖心搬遷,嚴格遵守相關施工規範

銀坑蠔場舊居住區房屋老舊,且存在大量非法搶建加建的違法建設,建築密度大,情況複雜,清拆難度大。搬遷工作組採取周密措施、多措並舉,把對群眾的影響降到最低,對發生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如前期發生的施工機械壓斷水管的情況,施工前拆遷隊已對該水管進行技術保護,但因居住區內水管年久老化易碎,且埋藏位置較淺,無法承受房屋拆除壓力,導致水管爆裂。在發現水管爆裂後,工作組立即妥善處理,經兩個多小時搶修恢復正常供水,並與社區一起做好相關群眾的解釋工作。

在搬遷過程中,做到定期走訪慰問,向居住區內的老人和困難戶送去生活物資和慰問金,邀請公證處等有關單位上門為居民答疑解惑。疫情期間,工作組黨員幹部帶領工作人員,在崗亭設置排查點嚴格管控,進行人員出行登記和體溫檢測,並送去口罩、消毒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基本保障物資, 同時協助騰退房屋的居民搬家等便民服務。

在清拆工程做法上,清拆施工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施工規範,遵循安全生產規定,科學組織施工行為。選定工作日進行施工作業,並以公告形式告知公眾;清拆現場設置安全警戒線;對拆除的違法建築物做好圍擋,並設置施工警示牌;對毗鄰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採取專項安全防護措施,對於影響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難以用工程機械拆除的,採取人工拆除;採取霧炮機等防塵措施;清拆後做好現場的後期管理工作。

周北儀檢舉公開信中所稱“罔顧村民生命財產安全、強行野蠻拆屋”“疫情期間剪斷網線、破壞水管,嚴重影響民生”的行為,均與事實不符


周北儀本人相關情況:
請願簽名和手印為拼湊

周北儀,男,88歲,銀坑蠔場職工,黨員,於1989年退休,享受蠔場退休職工待遇(退休工資、補充養老金等)。

經核查,周北儀有3棟房屋(其中1棟為獨棟違建),總建築面積1451.09平方米,其中合法產權面積357.78平方米(3本房產證),違建房屋面積1093.31平方米,是最大違建房屋面積之一。

根據黨史資料,銀坑在解放前確實曾作為東江縱隊老游擊區的後勤補給基地,該地區內只有三位“老革命”(均已過世),周北儀並不在其中,公開信所附照片中的有關建軍節紀念章也並非其本人所有

經核實,4張97位村民簽名照片為兩次居民簽名拼湊,其中一次為2019年12月銀坑蠔場搬遷工作組組織召開的房屋搬遷確權政策宣講會上,銀坑居民推選12位居民代表的意願簽名。經對簽名中的部分居民瞭解,他們表示周北儀在網上公開檢舉信所述內容其本人完全不知情,並非其真實意願。


“有女不要嫁銀坑,沙礪石仔啃腳蹭,千年唔聞鑼鼓響,只見大浪打沙灘。”這是一首在銀坑流傳很久的歌謠,居民代表陳姨回憶以前的銀坑很窮,現在政府有政策改善大家的生活居住環境是為民謀利的好事。

“我現在天天都在努力鍛鍊,希望能夠搬進新房,看到銀坑改造好的那一天。”精神抖擻的陳姨今年70歲了,她與其他居民代表都很支持和理解銀坑蠔場搬遷工作。

自搬遷工作啟動以來,對於廣大銀坑居民的積極配合,在此我們表示感謝,我們也歡迎和提倡銀坑居民和社會各界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反映訴求,保持良性溝通,共同促進銀坑蠔場搬遷安置工作的和諧開展。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銀坑居民溝通,對於惡意造謠、散佈虛假信息、觸及法律底線的行為,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知多D

銀坑蠔場舊居住區內房屋建設年代久遠,多為破舊危房,環境髒亂,無市政配套,加之無序加建、搶建,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經調查,銀坑蠔場舊居住區佔地面積約7.9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8.14萬平方米,其中蠔場公產房建築面積1.3萬平方米,居民個人住宅建築面積約6.84萬平方米。居民個人住宅共有房屋292處,其中合法產權房屋約210處,建築面積共1.67萬平方米,涉及居民151戶;無合法手續房屋包括獨棟建築以及依附合法房屋加擴建的房屋200處,面積約5.2萬平方米。

多年來,銀坑片區存在房屋老舊、公共基礎設施落後、規劃佈局不完善、城鎮景觀風貌不良等問題,嚴重製約著情侶路的景觀提升和珠海城市品質的持續改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銀坑半島搬遷、建設和開發工作並寫進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在銀坑半島打造文化藝術海岸及公共休閒旅遊空間,與野狸島區域、石景山城市陽臺連成一線,構建獨具特色的情侶路濱海風情景觀帶,成為展示珠海形象的平臺和窗口。

銀坑蠔場舊居住區搬遷項目是市政府重點推進的民生工程,根據高新區銀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位於高新區銀坑半島銀坑蠔場舊居住區範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實施異地搬遷,就近安置。

截至4月28日,已簽訂211份補償協議,面積約48000多平方米,佔總建築面積59%,已拆除房屋面積約34000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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