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 天津就業、創業、失業、培訓都有補貼!

新政 | 天津就業、創業、失業、培訓都有補貼!

今天(5月3日),天津政務網發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共32條措施,在天津就業、創業、失業、技能培訓都有補貼!

新政 | 天津就業、創業、失業、培訓都有補貼!

廣播君給你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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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穩定崗位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繼續階段性降低本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至2021年7月31日。對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不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本市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企業與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參保職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20%。

規範企業裁員行為

支持企業與職工就薪酬待遇、工時調整等開展集體協商,保留勞動關係。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欠薪欠費。統籌做好被裁減人員領取失業金、職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

促進勞動者多渠道就業

鼓勵青年群體基層就業

見習人員範圍擴大至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學年學生,給予生活費、帶教費、意外傷害險補貼和留用獎勵。生活費補貼提高至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留用獎勵提高至每人3000元。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項目。公開招聘一批基層教育、醫療、社會服務人員。支持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小微企業、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生,養老服務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困難村勞動力,各類企業吸納特殊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單親、低保家庭人員和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下同)、其他女滿35週歲男滿45週歲就業困難人員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各類企業(養老服務、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除外)吸納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給予最長1年五項社保補貼。社保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支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

完善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用工、權益保障等措施,支持勞動者通過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給予最長2年三項社保補貼(養老、醫療、失業保險,下同),標準為最低繳費標準的2/3。特殊就業困難人員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給予最長3年三項社保補貼,其中,特殊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為最低繳費標準的3/4;其他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的,補貼標準為最低繳費標準的1/2。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加強託底安置就業

在家政、養老、物業等行業遴選社區服務型崗位,安置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每月再給予企業最高1000元補助,最長3年。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臨近退休特殊就業困難人員,

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對補貼期滿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就業的,可再安置1次。

支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加大創業培訓力度

對重點創業人群(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落戶5年內的“海河英才”,下同)、農村富餘勞動力、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免費創業培訓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培訓費補貼。支持創業培訓機構開發特色培訓課程、孵化載體開展創業實訓,並給予補貼。

給予首次創業補貼

對重點創業人群、就業困難人員首次創辦企業的,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返鄉入鄉人員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經營滿1年的,給予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給予創業房租補貼

對重點創業人群租房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給予每月1000元補貼,每帶動就業1人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補貼期限最長2年。

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建設

對註冊經營滿1年、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提供優質孵化服務、在孵初創企業(重點創業人群、退役軍人、登記半年以上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殘疾人等創辦)30戶以上、戶均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創業孵化載體,可認定為天津市創業孵化基地,給予建設費補貼、孵化補貼、帶動就業補貼。建設費補貼最高50萬元,對大學生創辦在孵企業佔50%以上的,補貼上浮50%;每新增1戶孵化企業、生產經營滿1年、帶動就業2人以上的,給予1萬元孵化補貼;根據每年在孵企業新增帶動就業人數,按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帶動就業補貼。被評為國家級、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50萬元獎勵。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

在津創業各類人員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重點創業人群最高5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3年,在規定貸款額度、利率和貼息期限內全額貼息。小微企業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貸款,貸款期限最長2年,按規定利率的50%貼息。

支持舉辦多層次創業大賽

舉辦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選手和項目,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支持各區各行業系統舉辦創業大賽,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對獲獎選手和項目,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房租補貼、孵化補貼等支持。

加強技能培訓促進就業

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鼓勵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適應新興產業和新技術、新工藝,開展項目定製培訓,適時研發新職業標準,增設新職稱專業。深入實施“海河工匠”建設,完善新型學徒制、名師帶徒、大師帶培等技能人才梯次培養體系。

擴大技能人才培養培訓規模

按照國家要求提高補助標準,擴大獎助學金覆蓋面。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推進技師學院建設,提升技工院校辦學能力。鼓勵職業院校擴大培訓規模,對積極開展培訓的職業院校給予績效工資政策傾斜。

加強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企業公共實訓基地等平臺建設。支持各類企業和職業(技工)院校合作建設職工培訓中心、企業大學和繼續教育基地,共建共享設備設施、教學師資、課程教材等資源。開發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培訓包。

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優化就失業登記服務

暢通線上線下就失業登記渠道,實現失業登記在常住地辦理。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繫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每月開展1次跟蹤服務。

建立就業崗位信息歸集機制

政府投資項目崗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崗位、基層項目崗位等信息,在本單位和同級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布。各區歸集各類崗位信息在線發佈,並向市級歸集。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歸集崗位信息的,給予補貼。

建立重點企業用工輸送獎勵機制

對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缺工企業一次性輸送30人以上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最高600元給予獎勵;對職業院校一次性輸送畢業生或實習學生30人以上且就業或實習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給予獎勵。

支持開展公共就業服務

鼓勵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活動;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支持優質孵化載體承擔公共就業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展,鼓勵其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根據服務成效等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搭建智慧就業信息化服務平臺

建設“智慧就業”信息系統,搭建全市集中統一的求職招聘信息發佈平臺。優化就業創業服務流程,推進網上辦理,實現大數據共享比對,提高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智能化、規範化水平。

做好失業人員生活保障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適時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做好睏難人員生活保障

對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的無業人員和各類畢業生首次就業的,自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當月起1年內,核定家庭收入時每月扣減600元。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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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程婷

來源 | 天津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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