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落實市總河長8號令,向治水“頑疾”宣戰

廣州荔灣區落實市總河長8號令,向治水“頑疾”宣戰

龍盛湧集中連片違建拆除(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央廣網廣州5月1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趙雪峰)迅速落實廣州市第8號總河長令,廣州荔灣區重拳出擊鐵腕拆違在行動。

根據第8號總河長令要求,荔灣區需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小微水體整治任務82宗,其中黑臭小微水體41宗,涉水疑似違法建設整治任務862宗,待整治面積155524平米,其中江河湖庫疑似違法建設整治103宗,面積57032平米;合流渠箱整治任務759宗,面積98492平米。

為確保在2020年底前高質量完成違法建設整治任務,堅決打好打贏水汙染防治攻堅戰,荔灣區上下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由區雙總長簽署荔灣區第5號總河長令,並與街雙總河長簽訂水環境治理任務書,層層壓實治理責任,堅決向治水“毒瘤”“頑疾”宣戰。

2019年全年,全區共計查核河涌管理範圍建構築物84.1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構築物7.27萬平方米,其中拆除一、二級支湧及邊溝邊渠湧邊違法建設3.52萬平方米。以紮實的工作將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向支湧、小微水體、邊溝邊渠推進延伸,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廣州市第8號總河長令和荔灣區第5號總河長令簽署後,荔灣區迅速掀起了新一輪涉水違法建設整治工作風潮。

據悉,為快速打開工作局面,形成以點帶面的的引領示範效應,荔灣區在涉水違建拆除工作實踐中歸納總結出“四先拆”:“黨員幹部先拆”、“聯社班子先拆”、“集中連片先拆”、“集體物業先拆”。

下一步,荔灣區將繼續按照廣州市第8號總河長令、荔灣區第5號總河長令的要求和部署,緊扣上級指示精神,制訂總體推進方案和若干配套方案,進一步分解任務,壓實責任,增強驅動,開展“週會戰、月戰役、百日攻堅”,掛圖銷號,一日一報,以只爭朝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借勢借力借東風,拼死拼活拼幹勁”,橫下一條心,持續加大涉水違建的整治力度,以壓倒性態勢直擊涉水違法建設頑疾,對進度滯後的,及時協同補位,做到全區違法建設整治“一盤棋”推進,確保堅決打贏違法建設治理攻堅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