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抖音撤诉!法院曾裁定移送深圳审理

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迎来最新进展。3月29日,南都记者获悉,根据福州中院民事裁定书,抖音已撤诉。此前,在腾讯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后,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深圳法院审理。

此前,腾讯向法院提出,该案管辖权应按照微信、QQ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

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抖音撤诉!法院曾裁定移送深圳审理

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抖音方面认为,腾讯运营的微信和QQ平台,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及QQ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而其他同类产品,如微视、腾讯视频、快手等,均未遭遇腾讯限制,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抖音要求腾讯解除限制、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9000万元。

但腾讯方面对此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腾讯方面认为,该案实际上是“抖音”短视频产品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该案应在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即深圳市相关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认可腾讯的这一看法。裁定中写到:“根据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约定,于腾讯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本案应以开发者协议约定的合同签署地确定管辖”。

抖音并不认同该裁定。根据此前抖音的上诉状,抖音认为本案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抖音主张的侵权行为与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的履行无关,腾讯开发者协议约定管辖不适用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之诉,该协议不能成为确定本案管辖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并非此前备受关注的抖音诉腾讯垄断案。2021年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该案是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不过,腾讯在该案中也以同样的理由提出了管辖异议。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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