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男子禁漁區內電魚被刑拘

通州公安分局下午通報,4月16日,一名違法電魚的男子被刑事拘留,此人也是今年以來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而被刑拘的第一人。此前,通州警方已行政處罰12名違法捕撈者。

通州一男子禁漁區內電魚被刑拘

通州區實施全年禁漁制度已近一年,警方在重點區域內已加強了巡控,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犯罪行為。4月16日,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會同甘棠派出所與通州區漁政部門在北運河水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有人在甘棠大橋附近電魚。執法人員立即將此人控制住,當場查獲蓄電池、逆變器等電魚工具7件和34條漁獲物。

今年42歲的嫌疑人甘某某在訊問中承認使用自制電捕工具非法捕魚的情況。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他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通州警方表示,對於使用電、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籠、迷魂陣等禁用漁具的違法捕撈行為,警方一直在進行嚴厲打擊。今年以來,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與通州區漁政、水務和朝陽區漁政等部門已開展9次聯合執法行動,巡查河道300餘公里,查處11起涉漁違法案件,行政處罰12人,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人,沒收皮筏艇1艘、粘網9塊、撒網7張、漁獲物19公斤,罰款6000元,清理河道內非法網具500餘米。

通州一男子禁漁區內電魚被刑拘

通州一男子禁漁區內電魚被刑拘

警方提示,從去年5月份起,通州北運河、運潮減河等19條河流就已實施全年禁漁制度,禁止除釣具(不包括延繩釣)之外的所有捕魚方式。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編輯:徐慧瑤

流程編輯:王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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