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萬買商鋪,“服務費”57萬?開發商迴應將追究中間商責任

109萬買商鋪,“服務費”57萬?開發商回應將追究中間商責任

買商鋪時付了109萬元,可合同實際房款只有51萬多元?近日,有多名購買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負一層商鋪的業主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自己所購買商鋪的實際價格比備案價高出1倍多,“中間的差價去哪裡了?”在得知差價為地產銷售中介公司的“服務費”時,他們一致認為自己遭遇了“騙局”,並開始維權,希望能將中間方收取的服務費退還給他們。

而商鋪的開發商則回應,該情況也是客戶投訴後才知曉,對於中間商在其商鋪銷售推介過程中的不法行為,將保留追究當事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多名購房者稱:購房服務費比房價高

2018年11月,在得知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負一層有商鋪出售,劉女士於當月支付了109萬元,全款買下一間建築面積為52.87平方米的商鋪。

紅星新聞記者從劉女士建設銀行的交易明細中看到,2018年11月29日,一筆97萬元的款項匯入“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潤街”賬戶,加上她提前給的10萬元定金,以及通過支付寶轉賬的2萬元,共計付款109萬元。

109萬買商鋪,“服務費”57萬?開發商回應將追究中間商責任

↑劉女士轉97萬元至“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潤街”賬戶。

據瞭解,當時銷售方承諾,業主買下商鋪後可以再簽署一份5年的“包租協議”,他們負責商鋪出租,業主可直接收租。而今年受疫情影響,包租方要求減租,減租幅度近50%。

劉女士介紹,在和包租方四川震川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震川”)進行協商時,她打開商品房買賣合同才發現,合同中所標明的總房價為51.4134萬元,與自己實際所付的109萬元相去甚遠。“其餘的房款去了哪裡?”隨後,她被拉入一個維權群,群內有20餘位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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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購房合同上,總房款為51.41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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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商鋪備案價為51.4134萬元。

109萬買商鋪,“服務費”57萬?開發商回應將追究中間商責任

↑劉女士的購房收據。

在維權過程中,劉女士等業主稱,原來自己繳納的100多萬元房款中,僅有一半金額是房款,轉入華潤公司賬戶下,另外一半則轉入“成都途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途安”)賬戶下。而成都途安收取的這筆錢被公司方面稱為“服務費”或者“中介費”。

劉女士表示,在購買商鋪時,銷售人員從始至終都沒有告知她所付款項裡有“服務費”。她記得簽完合同後,所有票據和合同都被銷售人員收回,一段時間後才返還。劉女士說,返還後的合同她也沒有打開仔細看,直到今年開始為包租問題維權,她才知道所有票據寫的都是51.4134萬元。

另一位谷姓業主所繳納的“服務費”更高。紅星新聞記者看到,他購買的一間建築面積為65.09平方米的商鋪,實際付款137萬元,而購房合同中的價格為58.2644萬元,“服務費”高達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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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先生拿著購房合同。

維權業主表示,他們的訴求就是希望成都華潤能把多收的款項退還給他們,並且繼續履行包租的協議;或者直接將商鋪退掉,將金額全部返還,“若無法返還,則錢款必須全部算作房款,且必須由華潤來收賬、繳稅。”

業主劉女士表示,現在已有部分業主已經和他們協商進行了賠償,“但賠償金額完全達不到我的預期。”她說,現在還在維權的業主僅有三四人。

緣由:華潤把商鋪交由渠道方銷售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的商鋪並不是由成都華潤直接銷售,而是由渠道商成都墨聿企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墨聿”)負責銷售,成都墨聿又將其轉手給成都途安進行銷售。部分業主表示,在購房的整個過程中完全不知道成都墨聿、成都途安的存在,“因為自己進的是華潤的售樓部籤的合同,是戴著華潤銷售工牌的人員給我們介紹籤的合同,而且付款賬戶也是華潤,怎麼就莫名變成其他公司了?”

但也有部分業主知道成都途安的存在,谷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說,當時在繳納10萬元定金後,他曾簽署過一份《商品房定購書》,在這份定購書中,出賣人為華潤置地(成都)發展有限公司,而出賣委託代理人一欄明確寫有:成都途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並且由成都途安加蓋公章。但他也表示,在該份定購書中明確寫有房屋總價為137萬元,全文中沒有一字提及“服務費”以及“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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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先生籤的商品房定購書,房屋總價為1370596.68元,出賣委託代理人為成都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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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先生購商鋪的兩張金額不同的收據。

由於牽扯關係甚是複雜,3月下旬,萬年場街道辦組織維權業主與成都華潤、成都墨聿、成都途安、四川震川公司進行多方溝通,但各方並未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

華潤回應:通過客戶投訴方首次知曉此事

對此,華潤置地(成都)發展有限公司也給紅星新聞發來聲明表示,他們於2018年10月與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商業物業銷售推介服務合同》,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成都華潤委託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為二十四城七期負一層指定在售商業房源銷售提供推介工作。合同條款第六條第二款第九點明確規定: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推介行為需以自身名義進行,不得以成都華潤的名義擅自與客戶簽訂未經授權的書面文件,不得存在以成都華潤的名義擅自收傭、哄抬物價等行為。

聲明表示,根據近期網絡輿論所反應的“中間商收取天價服務費”“墨聿將相關銷售工作轉手給成都途安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中間商提供包租服務”的情況,成都華潤通過客戶投訴方首次知曉該事件,對客戶所反映的情況十分震驚。

針對客戶提到的額外收取客戶費用、委託其他單位進行銷售、承諾業主售後返租等,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違反與成都華潤簽定的合同條款情況,以及對成都華潤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害,將保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追究當事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成都華潤也將配合相關業主與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協商,協助雙方儘快就此爭議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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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置地(成都)發展有限公司聲明。

就此聲明,成都墨聿相關負責人鄭先生表示,這個信息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將把該聲明轉交給公司法務,由公司法務處理。

成都墨聿:這是公司和客戶間你情我願

對於成都墨聿、成都途安是否為同一家公司?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瞭解到,成都墨聿屬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與成都途安是關聯公司,一位名叫蔣偉的人系成都途安疑似實際控制人,而蔣偉同時也是成都眾創互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而該公司也隸屬於上海墨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此,成都墨聿相關負責人鄭先生表示否認:“做這一行久了就會有很多合作企業,大家比較熟,但都是各做各的公司、板塊。”

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成都墨聿是通過正常的招採程序進入(華潤)的一個渠道銷售公司,當時委託售賣的商鋪大約是54間,後成都墨聿又轉手給成都途安。

“華潤只負責票(發票)麵價格是多少就是多少,與其他渠道公司、經紀公司跟客戶收取什麼費用,是不是市場行為都無關,這些都是公司和客戶間達成你情我願的(共識)。”

據他了解,銷售方途安公司在銷售商鋪時,已經把繳納多少費用,開多少票等情況都告知了客戶,“那麼多錢,都是成年人,不可能當時你什麼都不知道就把這個錢刷了,等一年多過後再來說這個事情。”他表示,只是因為疫情,招商沒有達到預期,而負責招商的四川震川有些頂不住壓力想解約,所以才引發了業主維權,“而現在通過協調,招商工作將繼續,只是個別業主對商討的結果不太滿意而已。”

鄭先生說,商鋪的價格是成都途安跟客戶以及其他渠道公司一起商討確定的,“當時商鋪的價值就是那麼多錢(指買方實付價格),只是票據沒那麼多,所以就以服務費的形式,收取了未開票的那一部分錢。”

對於劉女士表示她的錢款打進了以華潤為名的賬戶,鄭先生表示,“這個賬戶是途安公司委託的一個賬戶,算是途安公司的賬戶吧,他們只是把pos單上的名字(寫了華潤)。”鄭先生說,其實每一個收款賬戶都會寫項目的名字,但並沒有註明這就是華潤總部的收款賬戶。

據瞭解,劉女士曾去住建部門查詢自己商鋪的備案價為51.4134萬元,與開票的價格一致,而銷售方實際收取的費用卻遠遠超出該價格,中間的差價是否涉嫌偷稅漏稅?

鄭先生表示,他了解到,多出的其中一部分金額成都途安向其他渠道公司開了發票,“但有一部分則是跟客戶商量,發票少開一些,價格也給他們降低一些。”鄭先生說,“現在稅務部門對於少繳的部分,也要讓他們(成都途安)補齊。”

紅星新聞記者也從成都市住建局確認了此事,他們已經接到了相關投訴,正在調查處理此事,調查結果將在近幾日內公佈。

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章玲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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