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來源:找法網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那麼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一、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分居再長時間也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很多人誤解了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定義,認為只要分居超過2年以上,就算是已經解除婚姻關係呢?這是完全錯誤的。就像當初到民政局登記結婚一樣,離婚也需要進行公證,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換種方式來說,未辦理法律規定的離婚手續,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可以協商,就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如果無法協商,就到法院起訴離婚。

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二、怎樣證明已經分居滿兩年

  1、因感情不和造成分居的。其它原因也可能造成分居,例如工作原因也可能是分居,這裡必須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

  2、必須兩年或以上。帶有一定隱私性質的內容,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分居兩年或以上,舉證的困難會有很多。

  3、必須是連續分居。分居一段時間,住到一起,再分居,累計計算,沒有這回事。

  4、分床可不算分居。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以上就是為大家解答的關於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瞭解到就像當初到民政局登記結婚一樣,離婚也需要進行公證,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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