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戰爭,一些你未必知道的真相!

1950年-1953年,中國和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在朝鮮半島發生了一場殊死搏鬥,中國人民志願軍依靠頑強的意志打敗了強大的美帝國主義。

70年過去了,那段歷史離我們越來越遠,但是關於那場戰爭的爭論依舊沒有遠去,還有很有“懸而未決”的問題……

我們先給大家說第一個問題:中國為什麼要抗美援朝,蘇聯為什麼不出兵?

關於這個問題,非常的複雜,因為主導這場戰爭的毛主席並沒有直接說出原因,所以才有了後人的各種分析。

事情是這樣的,蘇聯是打算出兵的,但是被中國給拒絕了。理由就是擔心蘇聯出兵後,會對我們的東北不利。

那麼,這個是不是中國決定單獨出兵的真相呢?

“中國擔心蘇聯出兵會威脅到東北的安全,所以拒絕蘇聯出兵”的分析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在不久之前的1945年,蘇聯就這麼陰了中國一把。

1945年,抗日戰爭進入最後的階段。

那個時候,國民政府還是中國名義上合法政府。

為了加快打敗日本,蔣介石請求蘇聯出兵東北……

然而,在蘇軍打敗日本後,蘇聯和美國勾結起來,在日本宣佈投降的前一天(日本於當年8月15日投降,該條約於8月14日簽訂),逼迫蔣介石簽訂了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抗美援朝戰爭,一些你未必知道的真相!

在這個條約中有三個喪權辱國的內容:

第一,強迫中國同意外蒙古獨立

在《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換文(二)中,國民政府明確: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之邊界為邊界。

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多說點,因為有一些糊塗蛋被臺灣給洗腦了(給那些糊塗蛋點讚的人還不少)。

1945年8月14日,在日本宣佈投降的前一天,國民政府在美蘇的逼迫下,被迫和蘇聯簽訂喪權辱國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外蒙古根據公投結果獨立。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人民在外蒙當局與蘇聯的監視和控制下進行公民投票,結果顯示97.8%的公民贊成外蒙古獨立。

在外蒙獨立公投的時候,共產黨還沒有獲得政權,國民政府是中國的合法政府。所以,毫無疑問,外蒙獨立的責任應該由國民政府負責,應該由蔣介石負責。

關於這點,蔣介石自己也承認了。

1952年10月13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第七屆全國代表大會四中全會的講話中說,與蘇聯簽約放棄外蒙古,“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絕非謀國之道”,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

1945年,抗日戰爭取得勝利後,國共矛盾成為了主要矛盾。

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開啟了推翻國民黨統治、解放全中國的解放戰爭。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

新中國成立以後,共產黨和蘇聯進行了艱難的談判……

同為社會主義國家、屬於一個陣營,同時為了拉攏新中國對抗美國,斯大林經過艱難的抉擇後(事關二戰後的國際秩序和《雅爾塔協議》),答應放棄從國民黨政府手中獲得的某些特權。

1950年,蘇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廢除了國民政府與蘇聯簽訂的、賣國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達成的協議是:蘇方不遲於1952年末將中長路的一切權利及該路的全部財產無償地移交中國政府;蘇方不遲於1952年末從旅順口撤回其駐軍,並將該地區設施移交中國政府,中方償付旅順港的恢復與建設的費用;蘇方保證將大連的行政管理權完全交予中國政府……

共產黨從蘇聯那裡爭取到了很多被國民政府出賣的利益,但是外蒙在1945年的時候,已經形成獨立的事實,你讓新中國怎麼辦?和蘇聯開戰?

國民黨敗退臺灣後,為了“嫁禍”共產黨,在1952年的時候以蘇聯"違約"為由,向聯合國大會提出“控蘇案”,並在1953年2月25日宣佈正式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否認外蒙古的獨立。

拉出來的屎還能再塞回去?

更何況,後來的事實又打了國民黨的臉。

雖然新中國在1949年就成立了,但是在國際上,中國名義上的“合法政府”依舊還是國民政府。直到1971年10月25日,經過聯合國大會投票後才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席位。

然而,在新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之前的1961年10月27日的聯合國大會上,在進行第1630號決議案的時候,當時還在聯合國佔據席位的臺灣當局卻選擇了棄權,最終蒙古人民共和國以國家的身份加入了聯合國。

也就是說:共產黨獲得政權後,國民黨被趕到臺灣後,國民政府不承認自己賣國,否認了外蒙獨立。但是,在聯合國的投票的時候,作為常任理事國的國民政府卻沒有投出反對票!

所以,國民黨對外蒙獨立負有全部責任的事實是無論如何都洗刷不掉的。

關於外蒙問題,我還是比較贊同金燦榮的一個視頻的:只要中國強大了,當初可以公投獨立出去,未來就可以再公投回來……

這個問題說的有點多了,但是我覺得有必要讓大家瞭解這段歷史。

第二,迫使中方同意其在旅順港駐軍;

第三,迫使中方同意長春鐵路在資產各佔50%的基礎上共同經營與管理,而經營管理權又歸蘇方所有。

抗美援朝戰爭,一些你未必知道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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