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菌素」皮試爭議

「頭孢菌素」皮試爭議,3 個細節給你答案

來源:丁香園


「頭孢菌素」皮試爭議


目前,國內對頭孢菌素藥物是否需要做、哪些情況下要做、如何做過敏試驗等問題尚末形成統一標準,其相關的標準如下:

《新編藥物學》第 15 版:對頭孢菌素藥物產品說明書只註明:對青黴素過敏者懼用,對頭孢菌素有過敏反應者禁用,對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不做常規性規定,使用前必須經過皮試的應按照說明書執行。

《中國藥典》2000 版:收錄了頭孢菌素類藥物的質量標準,但未列出與過敏反應密切相關的指標。

《中國藥典》2010 版:沒有明確規定使用頭孢菌素類藥物必須做皮膚過敏試驗。

正因如此,國內各個醫院就頭孢菌素做不做皮試、皮試液如何選擇如何配製也是各不一樣。

今天,筆者要帶大家來好好認識「頭孢皮試」這件事兒。

頭孢菌素是如何引起過敏的?

「頭孢菌素」皮試爭議

圖 1 頭孢菌素結構,來源網絡

1. 頭孢菌素的「致敏原」是哪兒?

頭孢菌素類藥物結構主要以 7- 氨基頭孢烷酸(7 - ACA)為母核,含 R1 和 R2 兩個活性取代基,頭孢菌素鹼水解或胺解時最終產物都是以側鏈 R1 為主的衍生物,R1 的結構對過敏反應的專屬性起著重要的作用。[1]

頭孢菌素 7 位側鏈和青黴素 6 位側鏈是兩者交叉過敏的結構基礎,兩者側鏈結構越相似,交叉過敏反應越強,否則不易發生交叉過敏反應。

2. 同為β內酰胺類抗菌藥物,青黴素和頭孢菌素完全交叉過敏嗎?

因此,它與青黴素之間呈不完全交叉過敏現象,目前文獻報道對青黴素過敏者,只有 5%~10% 的患者對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 而青黴素皮試陰性者,頭孢菌素皮試亦可呈陽性,其陽性發生率為 4.01%。[2]

3. 頭孢菌素間會交叉過敏反應嗎?

當兩個頭孢菌素間的 R1 側鏈相同或相似時就可能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否則不易發生交叉過敏反應。

有研究證明,R1 側鏈各異的頭孢唑啉和頭孢噻啶間基本上都不發生交叉過敏反應。我國研製成功的頭孢噻肟鈉與頭孢哌酮在動物青黴素過敏反應實驗中也不發生交叉過敏反應,但頭孢噻肟鈉能與 R1 側鏈完全相同的頭孢曲松鈉發生交叉過敏性。 [3]

頭孢菌素類引發過敏反應機制除了本身 7 位側鏈結構外,還可能是頭孢菌素 - 蛋白質結合物誘發過敏反應,所以品種、規格、廠家不同的頭孢菌素產生過敏反應嚴重程度可能也不一樣。

由此可見, 使用青黴素或某一種頭孢菌素藥物做皮試,並不能檢測出所有青黴素和頭孢菌素類有特異免疫反應的個體,且不能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因此,臨床應用頭孢菌素時,應採用擬用的頭孢菌素進行皮試。

頭孢皮試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 皮試人群有哪些?

  • 要做皮試:過敏體質的患者;
  • 禁做皮試:曾發生青黴素、頭孢菌素藥物過敏性休克等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
  • 藥品說明書中明確規定使用前皮試,按說明書規定執行。

2. 頭孢皮試的監控觀察

  • 皮試觀察 20 分鐘內或用藥期間:嚴密監測患者用藥反應,預先做好各種搶救準備。
  • 注射完畢:留觀 30 分鐘, 隨時詢問患者有無胸悶、瘙癢、面部發麻等異樣感。

頭孢皮試液怎麼選?怎麼配?

1. 皮試液選擇

目前常用的皮試方法一般有 3 種:用青黴素替代擬用藥物、用某一種頭孢菌素替代擬用藥物、採用擬用藥物本身。

我們該如何選擇?

由上文可知,使用青黴素或某一種頭孢菌素藥物做皮試,並不存在完全交叉過敏,即不能檢測出所有的特異免疫反應個體,難以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因此,臨床應用頭孢菌素時,應採用擬用的頭孢菌素本身進行皮試。

2. 皮試液配製濃度

皮試液的濃度要求多少,國內並沒有統一的濃度標準。

目前醫藥學專著和醫藥學雜誌介紹的頭孢類藥物皮試液的濃度多在 300~500 ug/mL 之間。

  • 建議 300 ug/mL:《新編藥物學》(第 16 版)、《藥物毒副反應防治手冊》;
  • 建議 500 ug/mL:《新編常用藥物手冊》、《臨床藥物學》、《藥物手冊》、《臨床藥師手冊》。

但關於頭孢的皮試液濃度一直存在爭議。如:

張永倍等認為皮試液濃度在 60~500 ug/mL 之間,皮試陽性率為 0.48%~10.7%。皮試液濃度過低易導致假陰性結果多,過高則假陽性結果多,都不利於正確指導合理用藥。[4]

葛海萍等認為,用不同濃度的皮試液皮試陽性率無統計學意義,基於皮試液配製簡便、可操作,建議濃度 250 ug/mL。 [5]

國外的皮試液濃度為 1000~3000 ug/mL,0.5 mL/ 次(實際 50~150 ug)。[6]

由此可見,目前臨床使用頭孢菌素皮試液的濃度存在較大差異,急需臨床循證論證和進行大樣本多中心的試驗研究以提供科學、統一的臨床標準。

3. 皮試液配製方法

以皮試液濃度 500 ug/mL 為例:教科書《基礎護理學》[7] 和《新編護理學基礎》均 [8] 以劑量為 0.5 g 的頭孢菌素為例配製皮試液,取頭孢類藥物 0.5 g 加生理鹽水 10 mL 稀釋為 50 mg/mL,再取上液 0.1 mL 加生理鹽水 10 mL,即為 500 ug/mL。

小結

為更好的防止頭孢類藥物過敏性休克所致的損害,醫務人員務必給予足夠的重視。

  • 無論是否予以皮試,都應仔細詢問患者的過敏史、查驗搶救藥品和設備是否到位、做好開始用藥後的監測工作,尤其是前 30 min 內的監測。
  • 頭孢皮試液建議採用擬用的頭孢菌素本身;
  • 醫藥學專著的皮試液建議濃度多在 300~500 ug/mL 之間。


參 考 文 獻

[1] 戴自英. 實用抗菌藥物學 [M]. 上海: 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112。

[2] 刁曉蘭, 雷啟容, 王惠蘭. 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方法探討 [J]. 中國實用護理雜誌,2006,22(1):42-43。

[3] 王浴生. 化療藥理學進展 [M]. 北京: 北京醫科大學 北京協和醫科大學聯合出社,1994.165-177。

[4] 張永倍, 朱利平. 有關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問題的探討 [J]. 世界臨床藥物,2004,25(5):297-298。

[5] 葛海萍, 王秋韻, 張凌華, 等. 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濃度的臨床觀察 [J]. 護理學雜誌,2009,24(7):50-51。

[6] 鄧泉珍. 頭孢菌類抗菌素皮試現狀 [J]. 醫學理論與實踐,2012,25(22):2764-2765。

[7] 李小萍. 基礎護理學 [M]. 第 2 版. 北京: 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251-252。

[8] 蔣安麗, 石琴. 新編護理學基礎 [M].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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