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於謀國,拙於謀身的張居正,埋葬大明王朝的導火線

張居正是明朝歷史上,著名的宰相之一。他在萬曆年間推行的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明朝中後期積貧積弱的困境。張居正為官正直,盡心盡力的幫助明神宗處理國家政事,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朝廷官員。

但是張居正也是頗具爭議的人物,對他的賢愚忠奸,眾說紛紜,但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他是公認的改革家。今天我們通過張居正為官從政的“三得”和“三失”,對大明王朝滅亡有著什麼關係?

一、張居正其人

張居正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明朝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

審時度勢|工於謀國,拙於謀身的張居正,埋葬大明王朝的導火線

張居正是湖北荊州人,少年時就聰明過人,是遠近聞名的神童,難得的是他少年時有荊州知府李士翱、湖廣巡撫顧璘的關照和鞭策,入朝為官之後有內閣重臣徐階的言傳身教,所以科考與仕途一直順風順水,這也從一個側面看出來高人指路在一個人成長過程中的重要性。

張居正23歲中進士,並被選為庶吉士(庶吉士雖然不是正式官職,但它由在科舉考試中進士的人當中選擇有潛質者擔任,是皇帝近臣,負責起草詔書,有為皇帝講解經籍的責任,也是明朝內閣輔臣的重要來源之一),進入內閣,可以說起點是相當高,而且他的老師正是後來的內閣首輔徐階。徐階重視經邦濟世的學問,在其引導下,張居正努力鑽研朝章國故,為他日後走上政治舞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25歲的張居正因病請假離開京師回到故鄉江陵。休假三年中,他遊歷了許多名勝古蹟,也發現了許多民間存在的問題,最突出的就是“田賦不均,貧民失業,民苦於兼併”,這次遊歷讓他體會了民生艱難,深感責任重大,於是他重返政壇。

回京之後的張居正一直在翰林院供職,他模仿老師徐階“內抱不群,外慾渾跡,相機而動”,為自己積累政治經驗和人脈資源,直到1567年,正式進入內閣,成為內閣最年輕的大臣,輔助老師徐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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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六年(1572年),47歲的張居正開始接替高拱擔任首輔,他從“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chì]武備”等六個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飭吏治,富國強兵。明確地把解決國家“財用大匱”(財政困難)作為自己的治國目標。並於第二年開啟了“萬曆新政”,陸續推出了著名的“考成法”和“一條鞭法”。考成法實際上就是針對官員的“績效考核”,考成法的實行,提高了各級部門的辦事效率,而且明確責任,賞罰分明,從而使朝廷發佈的政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一條鞭法”則是一項重要的稅賦改革,它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制度,減輕了農民的不合理賦役負擔,限制了下層官吏的舞弊,特別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農民有了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這兩項改革使明朝本已枯竭的國庫重新充盈起來,史料記載說,當時“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意思是國庫有了可以吃十年的存糧,太僕寺也存了400多萬兩銀子,大明的生機也開始重新煥發。

遺憾的是,張居正在首輔位上只幹了十年就勞瘁而死,死時年僅58歲,他的離世使神宗為之輟朝,贈上柱國,諡“文忠”。但他死後不久,即被政敵彈劾,最後慘遭抄家,差點滅族,他所推行的改革也自然就終止了,這不能不說是歷史的遺憾。

對張居正的評價,歷來並不統一。有人對他的評價很高,比如梁啟超,將他與管仲、商鞅、諸葛亮、李德裕和王安石並列,稱為“中國六大政治家”;而有的人則對他大加貶斥,甚至將他視為權臣奸佞,例如與他同時代的明代文史學家王世貞在《嘉靖以來首輔傳》中說他“器滿而驕,群小激之,虎負不可下,魚爛不復顧”。對張居正的改革成績,史家也是評價不一,《明史》盛讚張居正為政期間“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論定,人益追思”,但一些研究者指出,“一條鞭法”的實行,由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實際成效並不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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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我們考慮到這些評價者佔有的史料並不相同,而且各具立場,又處於不同的歷史環境,如此褒貶不一的現象也不難理解。比如梁啟超正當中國社會轉型期,時代呼喚改革精神和力挽狂瀾的英雄人物,自然懷念曾經以一己之力促成萬曆中興的張居正,這與崇禎皇帝的心態頗有相似之處,當這位明代的亡國之君在國事日衰、內憂外困之際,也不禁說道“撫髀思江陵,而後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時相一也”,張居正老家在江陵,這裡以地名代稱人物,意思是“拍著大腿懷念張居正,想明白了一個道理:一百個平庸的宰相也頂不上一個象張居正這樣能挽救時局的明相啊。

二、張居正的三得

一得,審時度勢,攫取權力。

隆慶年間,張居正初入內閣,是資歷最淺的一位,被稱為“末相”,此時,幾位內閣學士由於政見不同,權力鬥爭日漸白熱化。首先是高拱與嘉靖時期就任首輔的徐階之間的鬥爭,結果,高拱勝利,徐階被逐;在這一次權利爭鬥中,張居正保持了觀望。一來徐階是他的老師,需要顧及師生之誼;二來自己人微言輕,即使加入纏鬥,也無關大局。此外,最重要的,是他心懷改革大志,力求革故鼎新,橫掃時弊,而徐階卻具有保守傾向,希望清淨無為,休養生息,反而是高拱與張居正的想法趨於一致,而高拱這個人,又具有隆慶皇帝帝師的身份,具有難以估量的優勢,張居正於是採取靜觀其變的策略,結果是他的老師徐階告老還鄉。張居正這一時期與高拱開始了合作,兩人共同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構想,並初步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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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六年後,隆慶駕崩,萬曆繼位,形勢又發生了變化,此時張居正在文官集團中的地位已經得到公認,並且威脅到了高拱首輔的位置,而張居正本人也對這一位置志在必得。這是因為,內閣雖然是明代中後期最重要的決策機構,但是內閣成員的權力極不平衡,首輔的權力基本上相當於宰相,但次輔與普通成員的地位和權力幾乎沒有差別,除了參與一些意見,根本不具備實質上的決策權。而是否能參與意見,還得看首輔是否想讓你參與。當初徐階做首輔時,就找到了門生張居正來共同草擬《嘉靖遺詔》,而根本沒搭理已經成為內閣重要成員的高拱。因此,這種體制決定了,只有成為首輔,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才有可能貫徹自己的政治主張,推行自己的施政舉措,所以張居正要想實現自己的理想,就必須和高拱一決高下。這是關係自己命運的時刻,張居正決定不再以靜制動,而是主動出擊。

高拱性格偏激高傲,目中無人,因此與朝中的太監集團發生了衝突。當時的“大伴”,就是一直陪伴萬曆皇帝成長的大太監,名叫馮保,不但與皇帝和皇太后關係非同一般,而且掌握著錦衣衛、東廠等特務機關。張居正與馮保秘密結盟,採用了一些並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擠走了高拱,順利登上了首輔的寶座。

明朝中後期的三位首輔徐階、高拱、張居正,都是治世能臣,一時人傑,但由於制度的扭曲,他們不可能在盡展抱負和共同協作間達成妥協與平衡,所以必有一戰,而在上位爭奪戰中,張居正能夠審時度勢,守時隱而不發,動時一擊必中,這種集隱忍和果決於一身的戰鬥素質,是高拱所不具備的,他的上位,有偶然,也有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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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張居正上位的時機,也可謂是恰逢其時。萬曆繼位時,只有十歲,一切政事都要交給託孤的三大臣,高拱、張居正和高儀處理,高儀在隆慶末年方才入閣,這樣的資歷對張居正毫無威脅,所以擠掉高拱之後,就可以從容地大權獨攬。不但如此,張居正作為帝師,也充分利用了老師的身份在小皇帝面前樹立權威。據說,他曾經在小皇帝背書時,因為背錯了一個字而厲聲呵斥,嚇得小皇帝不敢做聲。

依靠著審時度勢,牢牢抓住時機,張居正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皇帝的決策權。張居正還通過與大太監馮保結盟,時時監控言官和政敵的舉動,打擊異己,壓制彈劾,消除障礙。通過抓緊權力根源和強有力的盟友,張居正終於走到了權力的巔峰,為施展抱負創造了條件。

二得,任用能臣,舉措務實。

封建王朝的權力結構層級複雜,各級官員盤根錯節,政策實施障礙重重。因此,沒有用人識人的人事管理能力和令出必行、真抓實幹的執行力,無論你在多高的位置,也難以實現自己的主張。

張居正任內推行的舉措,都是具有針對性的務實措施,反映了他對嘉靖暴政、隆慶怠政之後的明王朝社會經濟政治狀況的認識和把握。

“考成法”是張居正任內推行的第一項重要舉措。這一辦法用於官員的績效考核。大致是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逐月進行檢查銷帳。這種問責式管理,提升了官僚體制的辦事效率,同時也加強了內閣在整個管理體系中的核心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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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張居正規定,地方官徵賦不足九成者,一律處罰。萬曆四年(1576年),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級處分的,山東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職處分的,山東二名,河南九名。這種嚴格的績效考核使各級官員不敢懈怠,由於改變了拖欠稅糧的狀況,使國庫日益充裕。據萬曆五年戶部統計全國的錢糧數目,歲入達435萬餘兩,比隆慶年時增長了74%,扭轉了長期財政虧虛的狀況,可見,實行考成法雖是一種政治改革,但它對整頓田賦、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張居正改革的另一項就是“一條鞭法”這是一種稅收機制。過去明王朝是按每家每戶的戶、地、丁分別計徵稅賦和傜役,一條鞭法將這個辦法改為了按土地和人丁折算白銀和貨幣,由國家統一徵收,這樣就簡化了稅制,增加了收入,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也減少了國家的徵收成本,商品貨幣流通也隨之得到了發展。由於按田地計徵稅賦,田多的自然要多交稅,財政負擔有相當一部分轉嫁到了大地主頭上,一定程度上對土地兼併具有遏制作用。據史書稱,此法推行全國後,“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如此立竿見影的成效也可以說明新稅法的有效性。

張居正任內推行的改革還有軍事方面的諸多舉措。與一般人印象不同,張居正不但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也具有出色的軍事才幹。他上任之時,北方有北元各部不斷騷擾,有時甚至威脅京師安全,南方則是海盜勾結倭寇作亂。究其原因,主要是朱元璋立國之後,為了防備武人威脅皇權,刻意削弱武官權力,每至出征時,都以文官監軍,文官往往不懂軍事,造成連戰連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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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變這種局面,張居正大膽重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利用自身權力,千方百計為其掃清障礙,令其放手施為。特別是戚繼光,他與張居正志同道合,交情甚深,他對北方駐軍的改革,重修長城等,都是張居正力排眾議,全力支持下達成的。張居正還親自謀劃了北方抗擊蒙古軍隊入侵的三次戰役,三戰三捷;此後,更是利用蒙古諸部的內部矛盾,巧使離間計,使得北方獲得了難得的十餘年安定。

三得,靈活變通,因勢利導。

張居正雖然在績效考核上一絲不苟,但他卻並不是一個刻板的人,這一點和他務實的作風是聯繫在一起的,準確地說,張居正其實是一個看重結果的人,對於過程如何,並不計較,說得不好聽的話,就是有些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意思。早在他入閣之前,因為老師徐階和嚴嵩是對頭,一般人夾在中間往往很難做人,但張居正的高明之處在於,不但和徐階師生情誼甚好,還能讓嚴嵩對他另眼相看。但事實上,張居正對嚴嵩極其厭惡,一次和一個同事閒談,不小心說漏了嘴,說道,“不要拿我和老賊相提並論”,幸好當事人中沒有嚴黨的奸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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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的這種但求結果,不問手段的性格,還表現在“奪情”事件上。明朝按照程朱理學的規範,官員在父母去世後,需要回鄉守孝三年,稱為“丁憂”。雖然大多數時候,官員都遵守這一規定,但官場如戰場,一日辭官,可能意味著此前的努力奮鬥全部化為烏有。而皇帝因為有時無法離開一些重臣,也會動用皇權挽留一個官員,稱為“奪情”,這種事此前也有先例,但並不多見。萬曆五年,張居正的父親亡故,照例要回鄉丁憂,但可以推測,自身主導的改革正在關鍵之時,朝廷內反對自己的保守派的聲音還此起彼伏,此時離開,此前的努力極有可能付諸流水,所以張居正肯定是不願意離開的。而萬曆皇帝和皇太后商議之後,也決定“奪情”,把張居正留下來。

沒有人能說清楚這件事中,張居正是否對皇帝和皇太后施加了影響,但皇帝一方堅持這就是自己的意思,張居正則堅持要求回家丁憂,反對奪情的官員則指責張居正虛偽,正是他授意皇帝奪情。最後的結果,張居正同意留任,反對奪情的很多官員都以藐視皇權的名義受到了重罰。聰慧如張居正,不難想到這件事使得他得罪了大多數維護理學正統觀念的官吏,必然留下嚴重的隱患,然而,張居正還是堅持了自己的想法,有人認為他是出於對權力的迷戀,但我們更願意相信他是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計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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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次,北方擊退了來犯之敵,由於北方的駐軍有的是原來的駐軍,有的是戚繼光調任薊州總兵後帶來的南方士兵,南北軍長期不和,北方有兩鎮的駐軍搶先邀功,報到了張居正那裡,張居正明知此事乃是虛報軍功,但為了維護北方的穩定,不但首肯了這次不實的表章,還告訴戚繼光不要為此爭執。可見,張居正的行事作風,往往不被形式教條所困,著眼於更長遠的大局,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犧牲程序公正,甚至犧牲既定原則,這樣做的好處和壞處恐怕也難以一概而論。僅從張居正的改革舉措來看,這些超越規矩、利用特權和權謀策略,“不走尋常路”而達到的目標不在少數,雖然大多數事情的結果是有利於社會發展的。

說過了張居正的“三得”我們再來說說他的“三失”,其實這三失,也與三得聯繫在一起,事有兩面,是得是失,界限往往只是一條淺淺的線。

三、張居正的三失

一失,獨斷專行,威權震主。

前面說過,張居正是一個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不擇手段的權謀家。當他潛龍在淵之時,可以韜光養晦,低調做人,但當他攀上權力的頂峰,也可以獨斷專行,高調做事。我們可以說,張居正給人這樣的負面印象,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在明王朝的官僚體制中,如果你想左右逢源,那你就只能做個庸碌無為的好好先生,如果你想有所作為,就必然樹敵無數,這同樣是因為保守派篤信的程朱理學,主旨無非是服從二字,既定的“君臣父子”關係是絕對不能更改的天理,因此祖宗成法也是絕對不可以更改的,這就造成了古往今來所有改革家面臨的一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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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的做法是試圖控制皇帝這個權力來源,與文官系統的傳統習慣抗衡,但是,皇權歷來都是不可輕侮的,容不得半分冒犯。大明朝由於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極為卑賤,在掌握政權之後,這種深藏於內心的自卑和對失去權力的恐懼轉化為了對皇權近乎瘋狂的迷戀,以及對冒犯皇權的極度敏感和殘酷報復。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明代幾乎所有的君主,都是心胸狹隘、格局逼仄之輩,容不得他人半點違逆。萬曆皇帝,還算這裡面相對寬厚的,但是在清算張居正的過程中,一些老弱婦孺因為來不及退出張府,而被封閉在裡面,餓死了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嬰兒。長子張敬修入獄後寫下血書,自縊身亡;二子張嗣修投井自殺未遂,又絕食未果,被髮配邊疆;三子張懋修被流放南方煙瘴地而死。在一些正直大臣的冒死求情之下,萬曆皇帝才恩准給張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頃養張老太太趙氏,餘子皆充軍。

從萬曆清算張居正的行動中,我們可以揣測萬曆的心態,那二十年來受到的張居正的督導,在他年幼時視為金玉良言的教化,甚至因為背錯書而受到的呵斥,此刻已全部成了張居正目無尊上,欺君罔上的累累罪行,或許從紀年時候起,這種仇恨就已然在慢慢滋長了。

張居正的專橫,對於群臣,其實無關緊要,但對於皇帝,就完全不同了。或許張居正最大的失誤就在於沒有注意到,這個得到朱家睚眥必報的惡性遺傳的孩子,總有一天會長大成人。

二失,禁止講學,思想專制。

張居正反對空談,力主實學。這當然是和他的改革設想綁定在一起的。然而,當時的文官集團,不是程朱理學的信徒,就是陽明心學的粉絲,思想觀念和政治理念又密不可分,這對張居正實施改革實在是有害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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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皇帝本身在智慧、能力、經驗和意志上,都只是一個相當普通的人,萬曆皇帝從登基到駕崩,就沒怎麼出過紫禁城,最遠的一次也只是去十三陵看一看自己的陵墓修得怎麼樣了,所以對民生的瞭解和認知實在有限得很。明朝士大夫又素來有議論時政的傳統,所以聽憑不同意見流傳,也讓張居正感到擔心。為此他下令禁燬名山書院,禁止講學,禁止議論時政。更有陽明學派中的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何心隱,就因為到處講學,議論朝政,被張居正收監,後來被拷打致死。

張居正實行的思想專制,出發點是為了推行改革,但它觸及了天下讀書人最敏感的神經,所以這一點也最為讀書人所詬病。當然有一點也很重要,就是張居正本人既通陽明心學,也通朱子理學,如果不是一心從政,他也許會成為理學或者心學大家。正是因為通曉這兩門學問,所以才會真正懂得這些學問的侷限性,在張居正心裡,不論心學理學,作為個人修養,都是好的學問,但要作為治國規範那就差得太遠了,所以加以限制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當然即使是這樣,也難以為張居正的極端做法開脫。

三失,憲綱不明,原則缺失。

我們常說,綱舉目張。全國性的,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層面的改革需要一個總的規劃,總的方針,需要一些宏觀的、可用的原則。然而,張居正的整體改革也好,戚繼光的軍事改革也好,我們都無法發現這類規劃、方針、原則。他們或是採取機巧權變的辦法,就問題而解決問題,或是進行一些局部的修補和調整,難以觸及君主專制社會的根本矛盾,自然也就無法徹底解決在這些矛盾之上產生的種種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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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本身就有抑制土地兼併的意思,張居正本人也極其厭惡大地主,併力圖施行法制。但是當海瑞在蘇松地區對抗地主兼併受挫,希望首輔大人主持公道時,張居正卻在回信中以同情的口氣責備海瑞輕率冒進,起到了反效果,從而拒絕施以援手,致使海瑞賦閒在家十五年之後,才被重新啟用。

憲綱不明,原則缺失,另一個最直接的問題是使執行者無法可依。究其原因,絕對不是張居正不夠聰明,而是他所處歷史時空本身的侷限性所致,因為大明帝國這樣的封建王朝本身就不具備這種可以作為施政綱領和方針的資源,更沒有可以讓科學管理思維孕育生長的土壤。

張居正一個人身上存在著很多不可調和的矛盾,他為人為官的“三得”和“三失”,可以歸結為“只求謀國、不求謀身”的理想主義性格。他常說,“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得失譭譽關頭若不打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從他當上首輔後的所做所為可以看到,這絕對是他的真心話。只是他受歷史和時代侷限,所能達到的極限永遠也無法超脫那個時空,但以其一生的功業來講,已然完成了很少人能做到的事業。

總結

張居正為官從政的“三得”和“三失”,在缺乏科學制度基礎的社會組織結構中,僅僅依靠個人出色的權謀和粗疏的道德律令所能到達的限度,成也權謀、敗也權謀,張居正的譭譽得失,大明王朝的走向衰敗告訴我們,依靠科學的法律、制度規範來建設和發展社會組織,才是通向長治久安和不斷進步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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