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名全稱:湖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
主管部門:湖北省教育廳
院校國家代碼:13256
法人代表:李開燦
二、學院地址:湖北省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大道東666號
郵政編碼:435109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專科
四、招生計劃:
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雲南、陝西、貴州等1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2176人,其中本科1240人,專科936人。
五、錄取規則:
1、 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師範大學紀委(監察處)監督,在湖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 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作限制。
3、 學院所有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4、 學校對投檔考生實行“志願優先”、“分數優先”原則,儘量滿足考生第一志願專業,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
5、 我院美術學專業文理兼收,文化成績計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為主。我院不單獨組織美術類專業考試,使用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證)。錄取規則為專業和文化雙過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2從高到低錄取。
6、 我院美術教育專業文理兼收,文化成績計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為主。專業成績要達到湖北省高職高專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控制分數線。錄取規則為專業和文化雙過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2從高到低錄取。
7、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應準確填寫錄取期間聯繫電話,並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以免影響考生錄取。
8、 我院在新生入學後,要對新生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凡經複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文憑與學位: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學分,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湖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畢業證書;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以湖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名稱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
我院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廳和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不另外增加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見隨錄取通知書寄發的《湖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2018年新生入學須知》。
八、學生獎勵與資助:
我院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人)等(後兩類的評選對象為經濟困難學生);學院還設有新生獎學金(1000—5000元/人)、學習優秀獎學金和社會活動獎學金(200-800元/人)、特殊貢獻獎學金(100-5000元/人)、考研獎勵、臨時伙食補貼、寒衣補助、勤工助學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我院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九、聯繫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大道東666號
郵政編碼:43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