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对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启动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远程视频核查询问)


任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询问,询问过程中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并分别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核查意见。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开展工作交流)


这是今年1月13日该《意见》正式出台以来,任城区检察院首次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积累工作经验、理清工作程序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任城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开展重大案件侦查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常态化、案件化办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检察官说法: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是指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最初是在2017年6月27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由此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的职责。


2020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出台《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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