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北票法院三地視頻連線審理涉惡案件

4月14日,北票市人民法院通過三地視頻連線成功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的刑期。

【掃黑除惡進行時】北票法院三地視頻連線審理涉惡案件


“本案一位被告人在朝陽市看守所羈押,其他5位被告人在北票市看守所羈押,因受疫情影響,北票市法院在北票市看守所設置簡易法庭對5位在押被告人進行開庭審判,對朝陽市看守所在押被告人進行同步線上審判,並在北票市法院設置了線上旁聽席同步旁聽庭審,通過三地視頻連線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北票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段錦秀介紹說。


據瞭解,被告人王某芳為瀋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經理,該公司分為4個業務組從事委託公司的貸款催收工作,其中被告人王某魁為其中一個業務組組長,王某東、馬某、龍某朋、孫某雷為該組組員。


【掃黑除惡進行時】北票法院三地視頻連線審理涉惡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王某芳糾集被告人王某東、馬某、龍某朋、孫某雷對北票市、凌源市、營口市及吉林省長嶺縣、四平市等地16位被害人或其家屬、同事、相關單位通過電話進行威脅、滋擾,嚴重影響相關人員、單位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其中,被告人王某芳授意被告人王某魁、王某東、馬某、龍某朋購買非實名電話卡與貸款人聯繫,傳授犯罪方法、手段併為實施具體犯罪行為出謀劃策;被告人王某魁對被告人王某東、馬某、龍某朋、孫某雷傳達上級指示、佈置工作任務並起帶頭作用。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芳糾集王某魁、王某東、馬某、龍某朋等人以“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活動,已形成以被告人王某芳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魁為骨幹,被告人王某東、龍某朋、馬某為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其中,被告人王某芳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該犯罪集團所實施的16起犯罪事實處罰;被告人王某魁積極參加,起指揮、帶頭作用,在犯罪集團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事實處罰;被告人王某東、龍某朋、馬某在犯罪集團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孫某雷雖不屬惡勢力犯罪集團中成員,但因犯尋釁滋事罪,應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芳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某魁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被告人王某東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被告人龍某朋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被告人馬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被告人孫某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