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将在威海全面展开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3日讯 4月2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荣勋,威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霞介绍《关于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的意见》有关情况。

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将在威海全面展开

近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威海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的意见》(以下简称《诉裁对接意见》),这标志着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将在威海全面展开。

《诉裁对接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

面对威海市诉讼案件逐年递增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充分发挥法院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推动、参与、规范、保障作用,利用仲裁机构广泛联系动员社会专业纠纷解决力量的人才和机制优势,推进诉讼与仲裁有效对接。

法院可引导当事人将起诉到法院的符合仲裁受理范围的民商事案件向仲裁委成立的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并支付费用,仲裁机构委派专业的仲裁员提供调解服务并向仲裁员支付报酬,协助各方当事人通过资源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秉承着调解自愿、有效对接、市场化运作的理念,真正实现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诉裁对接意见》

明确了诉裁对接市场化调解工作机制:

确认由仲裁委组建仲裁调解机构,委托仲裁员进行案件调解工作,聘任办案秘书负责接待咨询、审查立案、担任程序管理及服务协调工作,并配合仲裁员做好案件调解、仲裁确认等各项工作。

规定诉裁对接案件的接收和退回程序。诉裁对接案件分为线上推送和线下推送两种模式。线上推送模式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法院可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托仲裁调解机构调解,线下推送模式则由法院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到仲裁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仲裁调解机构需在3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调解成功或同意仲裁的进入仲裁程序,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建立诉裁对接案件收费和支付报酬机制。仲裁调解机构制定诉裁对接市场化调解的收费办法及规定向社会公布,向当事人说明诉裁对接调解的流程和衔接程序,采用调解成功收费,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向参与调解的仲裁员发放报酬或补贴。

规范调解协议的仲裁确认程序。对于仲裁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由仲裁委依照《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制作裁决书、调解书进行确认。一方不履行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设立对诉裁对接市场化调解的监督体系,做好虚假调解的防范工作。仲裁委与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对仲裁员、办案秘书的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惩戒规定。

《诉裁对接意见》制定了保障措施

立足工作实际,分别从强化组织领导、鼓励引导参与、加强队伍管理、推进工作创新4方面提出了工作保障,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最终使《诉裁对接意见》成功落地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谭蓓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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