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淞區首創“門前五包”責任制 千家店鋪簽訂“投名狀”

蘆淞區首創“門前五包”責任制 千家店鋪簽訂“投名狀”

蘆淞城管印發的《城市管理門前責任區域管理告知書》。(記者 易楚曈 攝)

株洲新聞網4月20日訊(記者 易楚曈 通訊員 謝翊)日前,蘆淞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蘆淞區城市管理“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將此前臨街門店的“門前三包”改至“門前五包”責任管理制。

《辦法》所稱的“門前五包”責任制,是指在臨街責任單位住所地、經營場所地劃定責任區,由責任單位承擔指定的淨化、綠化、亮化、美化、秩序的管理責任。

該制度較此前“門前三包”責任制新增了包亮化、包美化兩項管理內容。臨街門店商鋪與轄區社區簽訂“門前五包”責任狀後,由社區直接參與其轄區臨街商鋪日常管理,蘆淞區城管部門負責臨街門店商鋪日常執法。

《辦法》規定,蘆淞區行政區域範圍內臨街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臨街的露天市場、廣場、停車場等主辦單位都是“門前五包”管理責任單位,並將按照《辦法》規定建立“門前五包”責任制。

責任單位除維持其區域環境衛生、市容秩序、綠化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清潔外,還有責任維護店面戶外燈箱廣告、霓虹燈等亮化設施清潔,保持責任區城市功能照明、景觀照明設施完好、整潔,維護責任區內秩序良好,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不在責任區路邊洗車、亂停放車輛。

蘆淞區城管大隊大隊長董凱雄表示,蘆淞區城市管理“門前五包”責任制系我市首創,制度立足於基層,充分調動了社區廣泛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截至目前,蘆淞區城管部門已與5000餘戶商鋪業主簽訂《城市管理門前責任區域管理告知書》。

【相關鏈接】蘆淞區“門前五包”責任制具體內容:

(一)包淨化。保持建築物(構築物)牆體、窗、門柱光潔、無牛皮癬,垃圾容器等公共設施完好,定期維護、保潔;責任區內無存留垃圾,無明顯汙跡,無亂貼廣告,無露天燒烤,無焚燒現象,地面無痰跡、糞便、瓜果皮核、紙屑、菸頭等廢棄物,按時清洗清掃。責任單位須自備垃圾桶(袋),定時收集投放。

(二)包綠化。不向責任區樹坑、花壇、綠籬等綠地內傾倒垃圾、渣土等廢棄物或傾倒、排放汙水,不踐踏花草綠地,不攀折樹木,不在綠地種植蔬菜。發現損害花草樹木的行為及時制止和舉報。

(三)包亮化。責任單位店面的戶外燈箱廣告、霓虹燈、亮化設施做到無損毀、字跡清晰、完整,發現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汙濁、腐蝕、損毀應及時修復;保持和維護責任區城市功能照明、景觀照明設施完好、整潔,發現損壞行為及時制止、舉報。

(四)包美化。不在樹幹、電杆等公共設施上亂釘、亂栓、亂掛、亂貼;不損壞人行道地磚、路沿石,不在人行道、公共場所施劃停車區、停車位、私設地鎖;不違規破路挖掘和私搭亂建;不佔用城市道路設置臨時亭棚和搭臺演出。

(五)包秩序。保持責任區秩序良好。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以門坎或卷閘門為界),不擅自在店外舉辦店慶、商品促銷等活動,不利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不在責任區路邊洗車,亂停放車輛。做到無落地招牌、廣告和其他影響市容的障礙物。不在城市道路等公共場所、住宅小區等物業共用部位辦理喪事和進行祭奠活動。建設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施工要求規範設置圍擋、防護設施和夜間照明裝置。

【來源:株洲新聞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