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拖延用戶攜號轉網

工信部11日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除已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雲南五省(直轄市)外,全國其他26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企業將分階段、分區域逐步開放攜號轉網服務申請,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和改進用戶體驗,為11月底全國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做好準備。《規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規定》提出“攜號轉網”服務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遵循方便用戶、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協同配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服務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用戶提供高質量的攜號轉網服務。用戶可以依據本規定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出申請,辦理攜號轉網。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明確服務辦理條件和流程並向社會公開。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規定》明確指出,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存在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干擾用戶自由選擇等9類禁止性行為。

攜號轉網業務的開通其實對運營商服務要求更高,同時用戶流失的可能會更多,用戶會在不同運營商之間流轉,用戶越活躍,企業當然越擔心。企業緊張,對用戶來說是好事。可以通過刺激企業鞭策它不斷提升服務,以服務取勝,而不是用號碼把用戶捆住,這樣整個市場會更有活力,進而不斷提升行業的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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