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转播】意识形态工作,今年要这么干

文章转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4月22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亚锋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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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肖凤珍结合省检察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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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抓细抓实此项工作,省院党组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宣传处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认真落实院党组的部署决策,深刻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把“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理念贯穿始终,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固本培元,以宣传“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核心,加强专业新闻供给,推进检察融媒体发展,增强工作效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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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

省检察院各个部门要

建立起横向协作、纵向联动

共建共享的检察新闻宣传格局

让更多检察好声音走出“法律圈”

融入百姓“朋友圈”


  会议从三个方面对省检察院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增强理论武装、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理顺关系,破除各自为战的观念,构建大宣传格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新闻宣传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理念。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宣传智慧,从双赢、多赢、共赢的角度加强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宣传,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努力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一岗双责”,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对检察业务工作尽职尽责,也要对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检察人员思想引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凝聚正能量共同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今日转播】意识形态工作,今年要这么干

  会议还要求,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完成好本部门学习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抓好所在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精心组织好相关的学习活动教育活动,也要做好会议记录、台帐、文字、图片、光盘等材料的存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相关工作。


  结合省检察院机关工作实际,王亚锋强调,一是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讲究方法手段,讲好检察故事云南篇章,三是在案件办理和舆论引导方面做好依法管控等工作。


【今日转播】意识形态工作,今年要这么干

  新时代,每一项检察业务都连着政治,关系大局,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我们没有退路,唯有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我们只有不断强化检察新闻舆论“一盘棋”思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做到及时引导、正确引导、有效引导,多推出有人气、接地气、冒热气的检察故事。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图片 | 田颢

本期编辑 | 田颢 自唯唯

策划 | 王翠云 杨健鸿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省检察院新闻办

联系(投稿)邮箱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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