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研究之十三

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問題分析

第一、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政府供給能力及面臨問題。政府作為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主導主體,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投融資平臺搭建、補貼政策、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進步。但政府在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上仍面臨不少問題:1、政策法規不健全、供給效率低。目前,中國尚未制定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法律,出現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中對政府的採購行為法律約束力不強,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購買方式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導致供給效率低下,資金使用透明度不高。2、政府供給覆蓋面較窄。政府在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全面,深度不夠,老年人受眾不多,不能保證範圍內的居家老年人完全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城鎮居家養老服務。3、政府補貼受惠人群少,補貼力度不足。《2014年中國老年社會追蹤調查(CLASS)》指出:中國僅12.2%的老年人享受高齡津貼,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平均每月領取71元補助;僅有0.45%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平均每月領取的額度為105.5元。因此,政府對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應當在覆蓋面和補貼力度上不斷加強。

第二、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家庭供給能力及面臨問題。家庭作為城鎮居家養老體系中基礎主體,家庭及其成員對老年人養老起到積極作用。目前,家庭在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仍面臨不少問題:1、家庭規模小型化,助老壓力大。據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中國老年撫養比由2005年的10.7%上升至2014年的13.7%,反映出中國家庭及其成員的助老壓力逐年加重。2、家庭助老經濟負擔重、精力不濟。家庭在贍養老人上的開銷加大,加之人口流動性強,家庭成員很少與老年人住在一起,忙於工作事業,日常陪伴老年人的時間較少,照顧老年人家的精力嚴重不足。

第三、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社區供給能力及面臨問題。社區作為城鎮居家養老體系的樞紐主體,可為城鎮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照顧、設施完善、文化娛樂、社會交往、精神慰藉等養老服務。但社區在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仍面臨不少問題:1、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服務人員整體素養不高,人員短缺。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專業化程度是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高低的重要保證。當前社區和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缺乏系統性培訓,人員多以年齡較大、受教育程度不高、流動性較大的務工人員或退休人員為主,導致社區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較低。2、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管理人員嚴重不足。社區的管理人員事務繁雜、收入較低、積極性不高,導致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管理人員人手緊缺。

第四、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社會組織供給能力及面臨問題。社會組織是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中的中堅主體,為城鎮居家老年人提供專業化養老服務和整合養老資源。但在具體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中仍面臨不少問題:1、社會組織少、人員嚴重短缺。國家對社會組織介入城鎮居家養老服務有諸多限制,致使有意參與城鎮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無法進入該領域。社會組織服務人員收入不高,大約60%服務人員沒有保險,40%左右的服務人員沒有領取任何補貼,領取補貼的服務人員每天也低於50元,導致服務人員積極性不高,人員流失較大。2、民間組織的規模小、服務質量不高。民間組織的居家服務中心以城市為主,區域分佈不平衡。民間組織提供服務項目和內容不夠豐富,難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民間組織的居家服務中心規模小、服務人員少、資金投入不足、設備陳舊、服務成本高導致服務質量起不來。民間組織和居家服務中心的服務人員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專業化程度不高,服務水平較低。民間組織的居家服務中心投入與產出失衡,經常入不敷出,經營困難,難以為繼。

結 語

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研究之十三

本章對城鎮居家養老、城鎮居家養老服務、城鎮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主體、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等核心範疇進行了界定和概釋,以使本書的研究問題更加明確、研究邏輯更加清晰。同時,本章引入供給側理論、福利多元主義理論、社會嵌入理論、老年社會保障理論以及服務管理理論,為本書的研究提供基礎理論支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作出理論的描述性分析,強化本書的理論支持。其中,重點概述和分析了人口老齡化及家庭結構對城鎮居家養老服務需求、供給能力的影響,城鎮居家養老服務基本特徵,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構成,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體系中政府供給能力、家庭供給能力、社區供給能力、社會組織供給能力以及面臨的問題。既是宏觀理論描述,也是結合實際問題的剖析中深化對城鎮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的理論認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