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法院消息
2020年4月27日上午
歙縣徽城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汪維仁
因受賄罪、貪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事件回顧
2019年5月下旬,黃山市紀委監委發佈信息稱,歙縣徽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汪維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0月,黃山市紀委監委發佈通報,汪維仁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0年4月8日,歙縣徽城鎮原黨委副書記、原鎮長汪維仁受賄、貪汙一案在歙縣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汪維仁受賄、貪汙的金額合計為140餘萬元。
起訴書顯示,2000年到2019年期間,汪維仁在擔任歙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中隊長、徽城派出所所長、歙縣交管大隊長、歙縣公安局副局長、徽城鎮鎮長等職務期間,前後共收受管理對象、下屬等的現金、購物卡等錢物近20次,涉案金額81.8萬餘元。其在擔任歙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大隊長期間,將本應上繳財政的款項侵吞,用於個人開支等,涉案金額達59萬餘元。
汪維仁在接受案件調查期間
退出全部贓款
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
庭審期間也表示自願認罪
來源:安徽網、愛黃山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責任編輯:汪鼎 二審:徐海生 終審: 項其敏
黃山市副市長直播帶貨!9小時銷售額420萬元!
屯歙公交運營時間調整!休屯公交增開夜間班次!
安徽2.5天假”休不休誰來定?權威回應來了!
有一種幸福叫開學!今天,又一批學生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