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公開的信息顯示,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其森,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立案日期為4月1日,案號為“(2020)京04執106號”。
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東莞市金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應當償還西藏信託有限公司的債務為:本金1.2億元,自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罰息共計 11 281 067.33元;
二、西藏信託有限公司同意東莞市金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分期清償剩餘債務本息。
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以下是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其發出的限制消費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