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微信、微博成了基本要求!四川出台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四川在线记者 熊筱伟

4月30日,省科技厅透露其与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已于近日印发《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省级科普基地的申报、认定和管理等工作给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了申报的基本条件,其中特别对省级科普基地的宣传渠道提出了要求——应具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对外宣传渠道,并定期更新。同时近2年累计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活动5次以上。

《办法》同时还分5个类别——场馆类、自然保护地类、生产示范类、教育培训类、信息传媒类,对特定类别的省级科普基地明确了相应申报条件。

根据《办法》,省级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围绕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科普工作综合效益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将被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

至于相关支持政策,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择优给予省级科普基地相关建设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其承担科普培训计划项目,并择优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普基 地。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8家省级科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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