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以来,临湘法院首个涉嫌“拒执罪”逃犯落网

近日,因涉嫌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临湘市人民法院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湖北省洪湖市落网,成为“战疫”执行以来岳阳首个涉嫌拒执罪落网的逃犯。

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10月20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限熊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湖南某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货款353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5300元。判决生效后熊某某未履行,2017年12月5日湖南某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29日临湘法院向熊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熊某某限期履行义务并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熊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

临湘法院执行中查明,熊某某在湖北洪湖市拥有两处房产一宗土地,是一个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的大股东,持股83.33%,其于2019年3月13日在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领取了224 850元执行款。执行法官赶到洪湖法院说明情况后,该院执行局长当面打电话给熊某某,要熊某某偿还货款,否则涉嫌拒执犯罪将判刑,但熊某某仍然无动于衷,还玩起了“躲猫猫”。临湘法院遂于2019年5月8日向熊某某送达罚款决定书,并将涉嫌拒执罪相关线索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引导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提起刑事自诉。

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立案后,2019年8月29日临湘法院决定对熊某某网上追逃。因熊某某狡猾,在洪湖地区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上网追逃后一直没有到案。期间他女儿考上大学,却因为他是逃犯和失信被执行人,政审不过关而没有被录取。这让熊某某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于2019年10月28日主动偿还了100000元货款,之后又杳无音讯。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终于在2020年4月21日落入法网,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据悉,近三年以来临湘市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行“以打促执”的执行工作理念,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截止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82件98人(含10家单位),立案受理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37件42人(含4家单位)、公诉案件13件19人(含2家单位),拒执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到16天。统计显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拒执罪的打击对象后,均不同程度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执毕率高达85.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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