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違章搭建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違章搭建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成都律師:吳勇

【諮詢】近日,一當事人來電諮詢,其房屋位於樓層頂樓,其在頂樓搭建兩間房屋與房自有的4間 房屋共同租於房地產管理公司,每半年收取租金,但房屋在租賃過程中,承租人無故終止租賃合同,拒付租金,當事人(房東)諮詢本律師,如果起訴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前提條件是承租人稱房屋違法搭建,若房東起訴的話,其會以此抗辯主張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法律諮詢」違章搭建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

違章搭建部分的房屋租賃無效(也就是涉案合同部分無效),理由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同時 第三條也作了類似的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具體到本案,就是違章搭建部分的房屋租賃無效。

「法律諮詢」違章搭建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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