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消每日考點」有爆炸危險的廠房總體佈局和平面佈置

二、有爆炸危險的廠房的總體佈局

(1)有爆炸危險甲/乙類廠房宜獨立設置,宜用“敞開式”或“半敞開式”

(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最好採用“矩形”佈置,與主導風向應垂直或夾角≥45°,以有效利用穿堂風吹散爆炸性氣體,在山區宜佈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且通風良好的地方

(3)防爆廠房如必須與非防爆廠房貼鄰時,只能一面貼鄰,並在兩者之間用防火牆防爆牆隔開。相鄰兩個廠房之間不應有直接有門相通(設門斗等措施),以避免爆炸衝擊波的影響

(4)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總控制室 “應”獨立設置,其分控制室,“宜”獨立設置,受條件限制時可與廠房貼鄰建造,但必須靠外牆設置,並採用耐火

≥3.0h防火隔牆與其他部分隔,可能受到爆炸作用的分控制室,牆體需採用防爆牆

(5)淨化有爆炸危險粉塵的乾式除塵器、過濾器宜佈置在“廠房外”的獨立建築內且建築外牆所屬廠房的防火間距應≥10m,以免粉塵爆炸波及廠房。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乾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可佈置在“廠房內”的單獨房間內,但應採用耐火≥3.0h防火隔牆+耐火≥1.5h的樓板與其它部位分隔315盒子1)有連續清塵設備的乾式除塵器和過濾器2)風量≤15000m3/h集塵斗的儲塵量<60Kg的定期清灰的乾式除塵器和過濾器

三、有爆炸危險的廠房的平面佈置

(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宜設在單層廠房靠外牆的洩壓設施附近、或多層廠房房頂層靠外牆的洩壓設施附近。有爆炸危險的設備宜避開廠房的粱、柱等主要承重構件佈置

(2)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樓梯間、室外樓梯或有爆炸危險的區域與相鄰區域連通處,應設置門斗等防護措施。門斗的隔牆應採用耐火≥2.0h的防火隔牆+與樓梯間門錯位設置的甲級門(危險和非危險兩個區域之間的門不用錯位;防火隔間要求2個甲級門≥4m)

(3)辦公室/休息室等嚴禁設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時,廠房耐火等級應

≥二級,並應採用≥3.0h防爆牆與廠房隔開+1個獨立安全出口

(4)排除、輸送有燃燒、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採用不燃燒材料並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其排風設備不應佈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內(不容易散開),以防止有爆炸危險的蒸汽和粉塵等物質的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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