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考試中
很多人對應屆考生聞之則避
但擁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
卻有著不同常人的報考特權
那基層工作經歷是怎麼算的?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我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範圍詳見《招考公告》)在基層服務期間經歷,均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01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02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03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04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05
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06
自助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07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