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打击恶意欠薪

2018年以来福鼎市检察院共受理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5件6人

其中对4件4人提起公诉

1件2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020年1月7日,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01 农民工资支付的不规范主要体现

1.平时只发基本工资、待项目结束或年终结算时再向农民工支付大部分工资;

2.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只发工资既不编制工资台账,也不提供工资清单;

3.一些单位以保管工资为由变相扣押农民工工资等。

《条例》明确规定:

农民工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按规定的周期和日期足额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用于支付工资的农民工社保卡或银行卡。

02

用人单位未直接使用农民工仍需承担清偿责任的情况: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有关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欧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偿责任。

03 劳动者权益救济渠道有哪些?

  1. 劳动者在遇到被拖欠工资问题时可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报案,通过调节或立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 因劳动纠纷引发欠薪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人民法院诉讼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 欠薪行为也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当然,劳动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要理性平和、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一特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文案:徐青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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