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對BAT壟斷地位表達不滿和擔憂

今天,《經濟日報》刊發題為“越是巨頭,越是要有所約束”的文章。

文章稱,現在互聯網創業圈有一種說法:“已經不是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抄襲你怎麼辦的問題了,而是如果BAT不投你怎麼辦?”對於大部分互聯網創業公司來說,BAT等互聯網巨頭掌握了幾乎所有的上游資源和下游渠道,如果無法獲得他們的青睞,也就意味著很難立足。

作為新經濟的代表,中國互聯網產業在經歷多年的野蠻生長、自由競爭、市場洗牌後,以BAT為代表的行業巨頭已在市場上佔據絕對優勢,處於市場壟斷地位。更重要的是,通過戰略投資,行業巨頭們幾乎把所有可能成為下一個“風口”的賽道和公司,都納入其生態體系中。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騰訊、阿里巴巴、百度3家公司對外投資的數量,分別是113家、45家和39家。

如同硬幣的兩面,在催生出巨大體量的龍頭企業的同時,也引發業界對於涉嫌壟斷的擔憂和質疑。諸如電商平臺二選一、互聯網公司接口相互封殺、利用市場優勢隨意漲價、大數據殺熟、個人隱私洩露等新聞層出不窮,嚴重侵犯了消費者權益。越是龍頭企業,越不能太任性,越要有所約束,越要更好承擔起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

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調查,在全球範圍內都是極具爭議性的話題。支持者認為“互聯網超級平臺”正在形成壟斷,執法和司法機構需要思考如何維護競爭秩序;反對者則指出源於工業時代的反壟斷工具,早已不適應邊界模糊、創新頻繁的互聯網世界。但必須承認,互聯網行業已經從自由競爭時代,走向了壟斷競爭時代。

互聯網領域盛行“贏家通吃”的規則,龍頭企業往往獨霸整個行業,令其他對手難以生存。對於高速成長中的中國互聯網而言,一方面管理部門應主動創新有效監管,維護公平市場競爭秩序,避免市場壟斷現象發生,為更多創業企業提供發展機會和成長空間。另一方面,行業龍頭企業不能一味追求金錢和流量,要把消費者權益放在首位,持續進行技術突破和模式創新,為用戶提供貼心安全便捷的服務。

FOST認為,從《經濟日報》這篇文章看,當局似乎認為,BAT的壟斷地位不利於互聯網行業競爭和創新。接下來,預計當局有可能會出臺限制互聯網壟斷或削弱壟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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