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確認發票用途後,稅務部門如何幫助納稅人進行修改和更正?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便利納稅人開具和使用增值稅發票,稅務總局近日製發了《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按照《公告》第一條的規定,稅務總局將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升級為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發票用途確認、風險提示、信息下載等服務。那麼,如果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稅務部門如何幫助納稅人進行修改和更正?一起來看↓

《公告》明確,納稅人應當按照發票用途確認結果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如果出現發票用途確認錯誤的情形,稅務部門將為納稅人提供規範、便捷的更正服務。

納稅人將發票用途誤確認為申報抵扣,如果要改用於出口退稅或代辦退稅,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核實情況後,即可為納稅人調整發票用途。

  納稅人將發票用途誤確認為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尚未申報出口退稅並幫助納稅人回退發票電子信息後,納稅人可以通過綜合服務平臺重新確認發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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