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桃地裡竟開著罌粟花 一人"套種"把自己"套進"法網

 正義網西安10月10日電(記者嶽紅革 通汛員王楠楠)近日,由陝西省周至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周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一案,經周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為謀雙利在自家承包地裡“套種”的周某把自已“套進”法網。

  周至縣是全國馳名的獼猴桃之鄉。今年4月,周至縣公安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片獼猴桃地裡竟散散點點開著罌粟花,紅色的花朵在還沒有掛果的獼猴桃樹株裡顯的頗為醒目。經查,這片獼猴桃地位於馬召鎮,是某村村民周某的承包地。 

  周某每年靠自己承包的獼猴桃地本來有著不錯的收入,但他仍不滿足。周至縣大部依秦嶺腳下,其土壤適合於種罌粟,周某便在自己的獼猴桃地裡套種起罌粟。眾所周知,罌粟又被稱為“邪惡之花”,其汁液可提練製造臭名昭著的鴉片。經現場清點,周某種植的罌粟共有2千餘株。

  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強制剷除。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5百株以上不滿3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經周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周某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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