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岗位调整等原因,免去:
吴朝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小琼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善坚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董克云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江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谢学斌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月娥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郭婕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春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乐彩凤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永钢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连财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郭婕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审判庭庭长,
张志历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牟旭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
吴春迎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周春平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长,
刘涌泉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郑景上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林玮玮 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叶景远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邓群生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吴良盛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天明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志明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黄涛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岳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有章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宁金德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檀飞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转自: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